证券代码:300275证券简称:梅安森公告编号:2026-011
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1、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2025年度经营
与财务状况,并结合公司未来发展规划而做出的,不存在违反公司章程及股东回报规划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意见
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2025年度经营与财务状况,并结合公司未来发展规划而做出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3、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2025年度利润分配。
2、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合并报表范围内,2025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0773703.19元;母公司2025年度实现净利润40108866.58元。公司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公积金后,报告期末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247077297.86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279583601.22元。3、为保持长期积极稳定回报股东的分红策略,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鼓励分红的有关规定,在兼顾公司未来发展和股东利益的前提下,经董事会研究决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以公司总股本308005068股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
2680900股后的30532416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
0.3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
结转入下一年度。
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如发生变动,将按照每股现金分红金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现金红利派发总额,最终分红总额以实际分红结果为准。
若股东会审议通过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预计将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0686345.88元(含税),占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26.21%。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上市公司披露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含不分红)的,应当列示下列指标:
项目本年度上年度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10686345.889074262.246899525.00
回购注销总额(元)00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40773703.1955589202.1944649464.24
净利润(元)
研发投入(元)48816068.8641026799.7334993813.64
营业收入(元)435433593.23500600278.12431354854.68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247077297.86
未分配利润(元)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
279583601.22
计未分配利润(元)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
□是□否计年度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26660133.12
现金分红总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0
回购注销总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
47004123.21
净利润(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26660133.12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124836682.23
研发投入总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研发投入总额占累计营9.13%
业收入的比例(%)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
□是□否
(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其他说明:
公司2025年度拟派发现金分红总额为10686345.88元,2023-2025年度公司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为26660133.12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因此公司不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
盈利水平、偿债能力,兼顾了公司未来发展资金需求和股东合理的投资回报,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规法律和《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
配的相关规定,具备合理性。
四、备查文件
1、审计报告;
2、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特此公告。
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