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76 证券简称:三丰智能 公告编号:2026-033
三丰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系股东朱喆先生在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7年核准、2018年实施完成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中,作为本次交易配套融资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6476190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62%。
3、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6年 9月 10日。
一、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取得及公司总股本变化情况
1、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取得情况
三丰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三丰智能”)于 2017年 9月 25日取得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核准湖北三丰智能输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向陈巍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
1414号),核准公司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上海鑫燕隆汽车装备制造有限公司100%股权,同时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融资不超过 94000万元。(注:2019年6月公司名称由“湖北三丰智能输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三丰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5月 16 日,公司向特定对象朱喆、中意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武汉
睿福德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和湖北高投产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 股)71050642 股,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 939999993.66 元。2018年 5月 17日,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进行了验资,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18〕第 2-00010号验资报告。本次发行的 71050642股于 2018年 5月 2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并于 2018年 6月 1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547999184股。
股东朱喆先生认购的股份自股份发行完成之日起 36个月内不得转让,目前已满限售期,拟于 2026年 9月 10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涉及的交易对方取得的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交易对方 数量(股)
朱喆 25699168
2、公司总股本的变化情况2019 年 5 月 22 日,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公司以总股本 54799918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50 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
10股转增 4股,共计转增 219199673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767198857股。
上述权益分派已于 2019年 6月 10日实施完毕。
2019 年 4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湖北三丰智能输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2019 年 6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向 275名激励对象共计授予 27970300股,于 2019年 6月 28 日办理完成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登记,公司股份总数由
767198857股增加至 795169157股。
2020 年 5 月 22 日,公司 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公司以总股本 79516915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0 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
10 股转增 8 股,共计转增 636135325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1431304482股。上述权益分派已于 2020年 6月 24日实施完毕。
2020 年 7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决定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133920股限制性股票,于 2020年 12月 2日回购注销完毕,公司总股本由 1431304482股变更为 1431170562股。
2021 年 5月 31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决定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15659946股限制性股票,于 2021年
10月 14日回购注销完毕,公司总股本由 1431170562股变更为 1415510616股。
2022 年 3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决定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14467626股限制性股票,于 2022年
6月 20日回购注销完毕,公司总股本由 1415510616股变更为 1401042990股。
二、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1、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东朱喆先生的承诺履行情况如下:
承诺 承诺履
序号 承诺内容
类别 行情况
自本次股份发行完成之日起 36个月内,对其认购的股份予以锁股份锁定 已履行
1 定,不得上市交易。锁定期届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有关规
承诺 完毕定执行。
1、本人保证为本次交易所提供的信息、出具的说明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保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信息真实 2、本人保证向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资料均为真
性、准确 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 已履行
2
性、完整性 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不存 完毕承诺 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本人保证,如违反上述保证,将愿意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本人不存在以下情形:(1)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
入措施尚在禁入期的;(2)最近 36 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最近 12 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3)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
无违法违 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 已履行
3
规承诺 2、本人最近五年内不存在刑事犯罪记录。 完毕
3、本人拟以自有现金认购发行人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本人承诺
认购资金来源及认购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自知悉本次并购重组事项之日起,本人已按照相关规定,履行未泄露内 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申报及登记,本人未以任何方式向他人透露与本幕信息、未 次交易相关的任何信息,本人、本人登记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本人 已履行
4
从事内幕 控制人的机构未交易三丰智能股票,未利用他人证券账户交易三丰 完毕交易承诺 智能股票,亦未以任何方式告知他人交易三丰智能股票。
本人不存在因涉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宜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宜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不存在《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2、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朱喆先生已经严格履行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
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情形。
三、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对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公司对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的违规担保等情况的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朱喆先生不存在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亦不存在公司对其违规担保等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6年 9月 10日(星期四)。
2、本次解除的限售股份数量为 64761903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4.62%。上述
股份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的股份数量为 34761903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2.48%。
3、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可实际上 本次解除限售
序 所持限售股份 本次解除限售
股东名称 市流通的股份 股数占公司股
号 总数(股) 数量(股)数(股) 份总数的比例
1 朱喆 64761903 64761903 34761903 4.62%
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朱喆先生质押股份 30000000股,占其持有股份的 46.32%。实际可流通数量为股东本次解除限售数量扣除质押后的股份数。
五、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股本变动结构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数 本次变动后股份性质数量(股) 比例 增加(股) 减少(股) 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条件
260328620 18.58% 64761903 195566717 13.96%
股份
高管锁定股 195566717 13.96% 195566717 13.96%
首发后限售股 64761903 4.62% 64761903 0 0
二、无限售条
1140714370 81.42% 64761903 1205476273 86.04%
件流通股
三、总股本 1401042990 100.00% 64761903 64761903 1401042990 100.00%
注:本次解除限售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解除限售股份申请表;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三丰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九月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