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76 证券简称:三丰智能 公告编号:2026-034
三丰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 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议案。
● 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9 月 15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 2026 年 9 月 15 日的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9 月 15 日的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召开地点:湖北省黄石市开铁区金山街道鹏程大道 98号公司六楼会议室。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朱汉平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8、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444 人,代表股份 449016694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048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5人,代表股份 43442964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007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39 人,代表股份 1458704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412%。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441 人,代表股份 9266018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613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7807314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5725%。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439 人,代表股份 1458704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412%。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的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提案 表决分 表决提案名称
编码 类 股数 股数股数(股) 比例 比例 比例 结果
(股) (股)总表决
448017638 99.7775% 687056 0.1530% 312000 0.0695%
情况
关 于 修 订其中,1.00 《 公 司 章 通过中小股程》的议案 91661131 98.9218% 687056 0.7415% 312000 0.3367%东的表决情况总表决
443703242 98.8166% 4997652 1.1130% 315800 0.0703%
关 于 修 订 情况《董事会议 其中,
2.00 通过事规则》的 中小股
87346735 94.2657% 4997652 5.3935% 315800 0.3408%
议案 东的表决情况
提案 1.00、2.00 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获得通过。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三丰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三丰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三丰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九月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