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77证券简称:海联讯公告编号:2025-031
杭州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声明:
1、本次征集投票权为依法公开征集,征集人公司董事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九十条、《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第三十二条、《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的征集条件。
2、征集人承诺,自征集日至审议征集议案的股东会决议公告前持续符合上述法定条件。
3、本次征集投票权包括线上征集和线下征集,公司全体非关联股东可通过
线上或者线下任一程序办理委托手续。本次线上征集投票权的时间为2025年5月9日(网络征集开始日)上午9:15至2025年6月3日(网络征集结束日)下午3:00。本次线下征集投票权的时间为2025年5月9日至2025年6月3日每日9:30-17:00。
4、征集人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5、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
本次投票权征集人为杭州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联讯”)董事会。
二、征集投票权的具体事项
一)征集投票权涉及的股东会届次和提案名称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同意作为征集人,就公司于2025年6月6日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本次股东会”)拟审议的议案,向公司全体非关联股东征集本次会议的投票权(以下简称“本次征集投票权”),具体议案名称如下:
序号审议事项
1.00《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关于杭州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杭州汽轮动力集团股份有
2.00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2.01换股吸收合并双方
2.02换股吸收合并方式
2.03换股发行的股票种类及面值
2.04换股对象及合并实施股权登记日
2.05换股价格及换股比例
2.06换股发行股份的数量
2.07换股发行股份的上市地点
2.08权利受限的换股股东所持股份的处理
2.09海联讯异议股东的利益保护机制
2.10杭汽轮异议股东的利益保护机制
2.11过渡期安排
2.12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资产过户或交付的安排
2.13本次交易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
2.14员工安置
2.15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2.16决议有效期《关于<杭州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杭州汽轮动力集团股份有
3.00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杭州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杭州汽轮动力集团
4.00股份有限公司之换股吸收合并协议>的议案》
5.00《关于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本次交易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
6.00上市的议案》序号审议事项《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
7.00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8.00《关于批准本次交易备考合并财务报告等相关文件的议案》《关于确认<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
9.00收合并杭州汽轮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之估值报告>的议案》《关于估值机构的独立性、估值假设前提的合理性、估值方法与目的的相关性
10.00以及估值定价公允性的议案》《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
11.00规定的议案》《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首次公开
12.00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相关规定的议案》《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的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
13.00议案》《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
14.00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情形的议案》
15.00《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的议案》
16.00《关于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上市公司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议案》
17.00《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同意杭州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免于发出要约的议
18.00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转授权经营管理层办理本次交易相关
19.00事宜的议案》
关于本次股东会召开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32)
二)征集主张及详细理由
为提高决策效率,由公司董事会作为征集人向公司全体非关联股东公开征集审议本次杭州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杭州汽轮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相关事宜股东会的投票权。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征集投票权所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4年第四次临时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鉴于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作为征集人向征集对象征集对本次股东会审议的所有议案表达同意意向的投票权,议案详见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本次投票权的征集不接受与上述投票意见不一致的委托。
三)征集方案
1、征集对象
2025年5月29日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15:00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非关联股东。
2、征集期限
本次线上征集投票权的时间为2025年5月9日(网络征集开始日)上午9:15至2025年6月3日网络征集结束日)下午3:00。
本次线下征集投票权的时间为2025年5月9日至2025年6月3日每日
9:30-17:00。
3、征集投票权的确权日
本次征集投票权的确权日为2025年5月29日。
4、征集方式
本次征集投票权为征集人无偿自愿征集,采用公开方式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公告进行投票权征集。
5、征集程序和步骤
2025年5月29日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15:00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非关联股东可通过线上或者线下任
一程序办理委托手续:
1)线上程序
为便利股东参与本次征集,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网络征集平台以下简称“网络征集平台”)参与本次征集。
第一步:注册与登录登录网络征集平台 网址:https://gkzj.cninfo.com.cn),完成注册。第二步:授权委托操作在网络征集平台首页或“活动列表”页面中选择拟参与的公开征集活动,点击“授权委托”。
按照《(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上传授权委托所需身份证明、持股证明、授权委托书等材料,确认无误后点击“授权委托”。
2)线下程序
第一步:填妥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须按照本公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
第二步:向董事会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投票权将由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1)法人股东须提供下述文件:
*现行有效的营业执照或证明法人股东身份的其他证明文件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法人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或签章;如系由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则须同时提供经公证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授权委托书的授权书)。
2)自然人股东须提供下述文件:
*股东本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自然人股东所提供的身份证明文件应当与其开户时所用的身份证明文件类别一致,如自然人股东使用身份证开户的,则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如自然人股东使用护照开户的,则提供护照复印件;如无法提供与开户时一致的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则提供户籍管理部门或出入境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该股东身份的其他证明性文件,该等证明性文件中应明确载明该股东当前的身份信息与开户时的身份信息相一致的相关内容);
*股东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票代理委托书由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
法人股东和自然人股东的前述文件可以通过挂号信函、特快专递信函方式或委托专人送达方式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该等文件应在本次征集投票权时间截止2025年6月3日17:00)之前送达,逾期则作无效处理;由于投寄差错,造成信函未能于该截止时间前送达的,也视为无效。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联系电话、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征集投票权委托”。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的指定地址如下:
联系人:陈翔、郑雪琼电话:0571)86081329
电子邮件:szhlx@hirisun.com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庆春路60号东清大厦206-6室海联讯
第三步:由见证律师确认有效表决票见证律师将对法人股东和自然人股东提交的前述第二步所列示的文件进行形式审核。经审核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将由见证律师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的授权委托须经审核同时满足下列条件后为有效:
1)股东提交的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以本公告确认的方式在本次征集投票权截止时间2025年6月3日17:00)之前送达;
2)股东提交了符合要求的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及授权文件;
3)股东提交的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有关信息与股权登记日股东名册记
载的信息一致;
4)授权委托书内容明确,股东未将表决事项的投票权同时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人。
三、其他
1、本次征集投票权行动以无偿方式进行,不进行有偿或者变相有偿征集投
票权的活动;征集人保证不会利用或者变相利用本次征集投票权进行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2、征集人承诺将在本次股东会上按照委托股东的具体指示代理行使投票权,
在本次股东会决议公告前,对委托人情况、委托投票情况、征集投票结果予以保密。
3、征集人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于征集人作为董事会的权利,且本次征集已
获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
4、股东撤销投票权授权委托的,应当于征集人代为行使投票权之前撤销,
撤销后征集人不得代为行使投票权。股东未在征集人代为行使投票权之前撤销,但股东出席股东会并在征集人代为行使投票权之前自主行使投票权的,视为已撤销投票权授权委托,表决结果以股东提交股东会的表决意见为准。
5、股东重复委托且授权内容不同的,以委托人最后一次签署的委托为有效。
不能判断委托人签署时间的,以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最后收到的委托为有效。
6、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投赞成票。
7、由于征集投票权的特殊性,见证律师仅对股东根据本公告提交的授权委
托书进行形式审核,并不对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上的签字和盖章是否确为股东本人签字或盖章、或该等文件是否确由股东本人或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发出进行
实质审核,符合本公告规定形式要件的授权委托书和相关证明文件将被确认为有效。因此,特提醒股东注意保护自己的投票权不被他人侵犯。
特此公告。
杭州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5月6日附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声明:作为杭州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联讯”)的股东,本股东是在对公司董事会(以下简称“董事会”或“征集人”)征集投票权的相关情况充分知情的情况下委托董事会行使投票权。本委托书签字人签署本委托书已履行了本股东必要的决策及审批程序,并已经得到充分合法授权。本股东未将表决事项的投票权同时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人。本股东将所拥有权益的全部股份的投票权委托给征集人。
在公司于2025年6月6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之前,本股东保留随时撤回该项委托的权利。本股东撤销投票权授权委托的,应当于征集人代为行使投票权之前撤销,撤销后征集人不得代为行使投票权。本股东未在征集人代为行使投票权之前撤销,但本股东出席股东会并在征集人代为行使投票权之前自主行使投票权的,视为已撤销投票权授权委托,表决结果以本股东提交股东会的表决意见为准。
本股东作为委托人,兹委托董事会代表本股东出席于2025年6月6日召开的本次股东会,并代表本股东对本次股东会审议的如下全部议案包括子议案)投赞成票:
序号审议事项表决意见《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
1.00同意案》《关于杭州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杭州汽轮动力集
2.00同意团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2.01换股吸收合并双方同意
2.02换股吸收合并方式同意
2.03换股发行的股票种类及面值同意
2.04换股对象及合并实施股权登记日同意
2.05换股价格及换股比例同意
2.06换股发行股份的数量同意
2.07换股发行股份的上市地点同意
2.08权利受限的换股股东所持股份的处理同意序号审议事项表决意见
2.09海联讯异议股东的利益保护机制同意
2.10杭汽轮异议股东的利益保护机制同意
2.11过渡期安排同意
2.12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资产过户或交付的安排同意
2.13本次交易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同意
2.14员工安置同意
2.15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同意
2.16决议有效期同意《关于<杭州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杭州汽轮动力集
3.00同意团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杭州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杭州汽轮
4.00同意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换股吸收合并协议>的议案》
5.00《关于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关于本次交易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
6.00同意定的重组上市的议案》《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
7.00同意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8.00《关于批准本次交易备考合并财务报告等相关文件的议案》同意《关于确认<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
9.00司换股吸收合并杭州汽轮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之估值同意报告>的议案》《关于估值机构的独立性、估值假设前提的合理性、估值方法与目的
10.00同意的相关性以及估值定价公允性的议案》《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
11.00同意四十三条规定的议案》《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12.00〈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同意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相关规定的议案》《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的法律文件的
13.00同意有效性的议案》《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
14.00同意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情形的议案》《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的
15.00同意议案》
16.00《关于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上市公司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议案》同意
17.00《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同意《关于提请股东会同意杭州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免于发出
18.00同意要约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转授权经营管理层办理本次
19.00同意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本次授权的有效期限为本委托书签署日至本次股东会结束。
1、委托人名称及证件号码附注1):
2、委托人股东账号:
3、委托人持股数量附注2):
4、委托人联系电话:
5、受托人联系方式:
附注1:请填上自然人股东的全名及其身份证明文件编号;如股东为法人或机构的,则填写法人或机构名称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编号。
附注2:股东持股数量以股东会的股权登记日为准、股东将所拥有权益的全
部股份对应的权利份额委托给征集人。如未填写,则委托书的授权股份的相关信息将视为该股东于股权登记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所持有的股份信息。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日期:2025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