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78证券简称:华昌达公告编号:2024—014
华昌达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昌达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7日以电子
邮件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4年4月
17日在公司会议室(主会场)和公司子公司会议室(分会场)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
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敬东先生主持。
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与会监事认真审阅了《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认为报告真实、完整地反映了监事会在2023年的工作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与会监事认真审阅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认为报告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鉴于2023年末公司合并报表可供股东分配的未分配利润为负,公司拟定2023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有效开展,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内部控制重点活动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后,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有助于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和《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及支付聘请的审计机构报酬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公司支付2023年度审计费185万元,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业务发展的实际情况,经审议,监事会一致同意董事会对《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作相应修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为更好的保证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经营业务发展的实际情况,经审议,监事会一致同意董事会制定的《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为规范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确保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经审议,监事会一致同意董事会对《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作相应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
(十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经审查,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及其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昌达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