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文件
证券代码:300279证券简称:和晶科技公告编号:2026-014
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
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立
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含内控审计),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1)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2)成立日期:1927年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4楼
5)首席合伙人:朱建弟
6)截至2025年12月31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拥有合伙人300名、注册会
计师2523名、从业人员总数9933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802名。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05亿元。2025年度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770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9.16亿元,本公司同行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47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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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5年末,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起诉(仲裁)诉讼(仲裁)诉讼(仲裁)被诉(被仲裁)人诉讼(仲裁)结果人事件金额部分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
纷为由对金亚科技、立信所提起民事诉讼。根据有权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金亚科技、周旭辉、判决,金亚科技对投资者损失的投资者2014年报尚余500万元
立信12.29%部分承担赔偿责任,立信所承担连带责任。立信投保的职业保险足以覆盖赔偿金额,目前生效判决均已履行。
部分投资者以保千里2015年年度报告,2016年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
2017年半年度报告以及临时公告存
在证券虚假陈述为由对保千里、立
信、银信评估、东北证券提起民事诉讼。立信未受到行政处罚,但有权人民法院判令立信对保千里在2016年
2015年重
12月30日至2017年12月29日期
保千里、东北证券、组、2015年投资者1096万元间因虚假陈述行为对保千里所负债
银信评估、立信等报、2016年务的15%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目报
前胜诉投资者对立信申请执行,法院受理后从事务所账户中扣划执行款项。立信账户中资金足以支付投资者的执行款项,并且立信购买了足额的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足以有效化解执业诉讼风险,确保生效法律文书均能有效执行。
3、诚信记录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7次、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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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措施42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从业人员151名。
(二)项目信息
1、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基本信息如下:
1)项目合伙人:徐立群,200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
司审计业务,2008年开始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从2023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9家。
2)签字注册会计师:张敏敏,201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
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4年开始在本所执业,从2026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家。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张朱华,200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
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0年开始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从2023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1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
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
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6年度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
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其2026年度审计报酬事宜并签署相关协议。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经审核,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5年度的审计机构,能够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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勉尽责地开展审计工作,在工作中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切实履行了职责,建议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