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文件
证券代码:300279证券简称:和晶科技公告编号:2026-029
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公司之间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6年5月29日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公司之间担保事项的议案》。根据公司及子公司预计2026年度(即召开2026年度股东会之前)向金融机构申请的综
合授信总额度,为进一步提高公司及子公司的融资能力,保证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增强对外担保行为的计划性和合理性,预计公司与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的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0000万元(含目前担保余额,以下担保口径相同)。其中,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度预计不超过65000万元(在有效担保额度内,公司对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可以进行调剂),具体如下: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无锡和晶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晶智能”)提供不超过60000万元担保,为全资子公司江苏中科新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5000万元担保;全资子公司和晶智能对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度预计不超过5000万元。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的授权代表在前述担保额度内签订相关担保协议,本项授权自公司股东会通过之日起有效,授权期限自2025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6年4月27日、2026年5月29日刊登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法定信息披露平台上的相关公告文件)。
二、担保进展情况
公司于近日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签订了《保证合同》,在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和晶智能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最高债权额为8400万元的连带责
1/4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文件任保证。
公司本次为和晶智能提供担保事项属于上述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已审议通
过的担保额度范围,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在前述已审议的担保额度内,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和晶智能提供的担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本次担保前对被本次担保后对被经审议的担保额被担保方担保方的担保余担保方的担保余可用担保额度度额额和晶智能600002500875048600
注:“本次担保前对被担保方的担保余额”包含在以前年度经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内已签署的存续担保合同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无锡和晶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214MA1XNHQH56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住所无锡市新吴区长江东路177号法定代表人徐宏斌
注册资本63841.43万元成立日期2018年12月25日
营业期限2018年12月25日至******嵌入式软件开发和技术支持咨询服务;微电脑智能控制器的生产;输配电及控制设备、电子器件、汽车零部件及配件、通信设
备、广播电视设备、非专业视听设备、计算机、照明器具、智能经营范围消费设备的研发和制造;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00%)
信用情况和晶智能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2、主要财务指标(2025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6年1-3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元
2025年12月31日2026年3月31日
科目
(2025年1-12月)(2026年1-3月)
2/4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文件
营业收入1718834999.35359802683.66
营业利润101834116.2713706888.34
净利润82551078.7312640176.57
资产总额1672197583.811617981547.95
负债总额593168842.25526312629.82
净资产1079028741.561091668918.13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被担保方:无锡和晶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2、担保人: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担保的主合同及金额:公司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即债权人)与和晶智能(即债务人)在2026年7月22日至2027年6月22日期间签订
的全部主合同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8400万元。
前述主合同指债权人与债务人为办理贷款、银票、贴现、信用证等签订的全部授信业务合同。
4、保证责任:本次担保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范围为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
权本金及利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5、保证期间: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各笔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分别计算,每一笔主债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70000万元及
350万美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11550万元及340
万美元(本次公告美元汇率按1:6.79测算),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3.38%。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亦无逾期对外担保及
涉及诉讼的担保等情况。
六、备查文件
1、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的相关决议;
2、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签订的《保证合同》。
3/4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文件特此公告。
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