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文件
证券代码:300279证券简称:和晶科技公告编号:2026-020
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相关承诺履行情况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晶科技”、“上市公司”或“公司”)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无锡和晶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晶智能”或“标的公司”)31.08%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以下简称“本次交易”)于2022年12月13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安徽高新投新材料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086号)注册批复,同意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公司已于2022年12月14日办理完成本次交易标的公司31.08%股权过户的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向本次交易对方发行的新增股份已于2022年12月29日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新增股份已于2023年11月6日上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12月13日、2022年12月16日、2022年12月28日、2023年
11月3日披露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法定信息披露平台上的相关公告文件)。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规定,对本次交易过程中相关方出具的主要承诺的履行情况说明如下(本公告中的简称与公司已于2022年11月21日披露的《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注册稿)》中的简称具有相同含
义):
一、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的重要承诺承诺承诺履行承诺方承诺的主要内容事项情况
1/14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文件
本公司已向为本次交易提供审计、评估、法律及财务顾问等专业服务的中介机构提供了本次交易事宜在现阶段所必
需的、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的文件、资料或口头的陈
述和说明,不存在任何隐瞒、虚假和重大遗漏之处;所提关于提供的副本材料或复印件均与正本材料或原件是一致和相符
供信息的;所提供的文件、材料上的签署、印章是真实的,并已承诺方遵真实履行该等签署和盖章所需的法定程序、获得合法授权;所守承诺事
性、准有陈述和说明的事实均与所发生的事实一致。项,不存在确性和根据本次交易的进程,本公司将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违反承诺完整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的情形的承诺及时提供相关信息和文件,并保证继续提供的信息和文件仍然符合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的要求。
本公司承诺并保证本次交易的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的内容
真实、准确、完整,保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愿意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本公司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关于不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三条规定的
存在泄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即本公司及本露本次公司控制的机构不存在因涉嫌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承诺方遵
交易内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情形,最近36个月内不存在因守承诺事上市公幕信息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项,不存在司或进行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违反承诺内幕交2、本公司不存在违规泄露本次交易的相关内幕信息及违规的情形
易的承利用该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并保证采取必要措诺施对本次交易事宜所涉及的资料和信息严格保密。
3、若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愿意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1、本公司不存在因涉嫌犯罪(包括但不限于内幕交易等)
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
案调查的情形;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本公司不存在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受到行政处罚且情节严重的情形,不存在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形;也不存在因违反证券法律、
行政法规、规章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不存在承诺方遵关于无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守承诺事违法违为。
项,不存在规情形2、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本公司诚信情况良好,不存在重大违反承诺
的承诺失信情况,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等情的情形况;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及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其他重大失信行为等情况。
3、本公司在承诺函中所述情况均客观真实,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14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文件1、本人及本人控制的机构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关于不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
存在泄十三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露本次即本人及本人控制的机构不存在因涉嫌与本次交易相关的承诺方遵
交易内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情形,最近36个月内守承诺事幕信息不存在因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券监督项,不存在或进行管理委员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违反承诺内幕交的情形。的情形易的承2、本人不存在违规泄露本次交易的相关内幕信息及违规利诺用该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
3、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愿意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人已向上市公司及为本次交易提供审计、评估、法律及财务顾问等专业服务的中介机构提供了本次交易事宜在现
阶段所必需的、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的文件、资料或
口头的陈述和说明,不存在任何隐瞒、虚假和重大遗漏之处;所提供的副本材料或复印件均与正本材料或原件是一
致和相符的;所提供的文件、材料上的签署、印章是真实的,并已履行该等签署和盖章所需的法定程序、获得合法授权;所有陈述和说明的事实均与所发生的事实一致。
根据本次交易的进程,本人将依照法律、法规、规章、中上市公
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及时提供相关信息和文件,司董事、关于所
并保证继续提供的信息和文件仍然符合真实、准确、完整、(监事)、提供信有效的要求。本人承诺并保证本次交易的信息披露和申请承诺方遵高级管息真实
文件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保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守承诺事理人员性、准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愿意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项,不存在确性和任。违反承诺完整性
如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的情形的声明
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与承诺
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不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本人向深交所和中登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
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深交所和中登公司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
董事会未向深交所和中登公司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深交所和中登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人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关于填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承诺方遵
补被摊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守承诺事
薄即期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项,不存在回报相3、本人承诺不动用上市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违反承诺
关措施的投资、消费活动。
的情形
的承诺4、在本人合法权限范围内,促使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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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上市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未来上市公司如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在本人合法权限范围内,促使拟公告的股权激励计划设置的行权条件将与上市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自本承诺出具日后至本次交易完成前,若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本承诺相关内容不能满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或者上市公司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1、本人具备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和义务,本人任职均经合法程序产生,不存在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有关监管部门、兼职单位(如有)所禁
止的兼职情形;本人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六条、第一百四十七条、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的行为,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存在受到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其他重大失信行为的情形。
2、本人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承诺方遵
关于无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最近三十六个月守承诺事违法违内,不存在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形,也不存在因违反证券法项,不存在规情形
律、行政法规、规章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的情形;违反承诺的承诺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的情形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亦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
大诉讼、仲裁案件情形;
3、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本人诚信情况良好,不存在重大失信情况,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或受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等失信情况。
4、本人在承诺函中所述情况均客观真实,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截至本承诺函签署之日,本人尚未有主动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自签署本承诺函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前,若本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需要或市场变化拟减持上市公司关于重承诺方遵股份的,本人届时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组期间守承诺事行信息披露义务。
减持计项,不存在
1、截至本承诺函签署之日,本人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划的承违反承诺
2、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前,本人如
诺的情形
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需要或市场变化而拟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本人届时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关于减1、本人及本人的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将采取必要措施尽承诺方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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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和规量避免和减少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之间发生的关联交守承诺事范关联易。项,不存在交易的2、对于正常经营范围内无法避免或有合理理由存在的关联违反承诺
承诺交易,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将依法签订协议,的情形按照公允、合理的市场价格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企业进行交易,促使上市公司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决策程序,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保证不以拆借、占用或由上市公司代垫款项、代偿债务
等任何方式挪用、侵占上市公司及其下属企业的资金、利
润、资产及其他资源,不利用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下属企业或上市公司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4、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本企业、本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及实际控制人、本企业的主要管理人员及上述主体控制的机构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三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
关于不大资产重组情形,即本企业、本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及存在泄实际控制人、本企业的主要管理人员及上述主体控制的机露本次构不存在因涉嫌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承诺方遵
交易内者立案侦查的情形,最近36个月内不存在因与重大资产重守承诺事幕信息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行政处项,不存在或进行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违反承诺内幕交2、本企业、本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及实际控制人、本企的情形易的承业的主要管理人员不存在违规泄露本次交易的相关内幕信
诺息及违规利用该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且本企业上市公保证采取必要措施对本次交易事宜所涉及的资料和信息严司控股格保密。
股东
3、本企业、本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及实际控制人、本企
业的主要管理人员若违反上述承诺,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企业向上市公司及为本次交易提供审计、评估、法律及财务顾问等专业服务的中介机构提供的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关于所
文件、资料、信息均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隐瞒、提供信虚假和重大遗漏之处;所提供的副本材料或复印件均与正承诺方遵息真实
本材料或原件是一致和相符的;所提供的文件、材料上的守承诺事
性、准
签署、印章是真实的,并已履行该等签署和盖章所需的法项,不存在确性和
定程序、获得合法授权。违反承诺完整性
根据本次交易的进程,本企业将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形的声明
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及时提供相关信息和文与承诺件,并保证继续提供的信息和文件仍然符合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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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企业承诺并保证本企业就本次交易所提供的信息和文件
的真实、准确、完整,保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愿意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如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不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本企业向深交所和中登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
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深交所和中登公司报送本企业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
董事会未向深交所和中登公司报送本企业的身份信息和账
户信息的,授权深交所和中登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企业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1、本企业承诺不越权干预上市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上市公司利益。
关于填
2、自本承诺出具日后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券承诺方遵
补被摊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守承诺事薄即期
的监管规定,且本承诺相关内容不能满足中国证券监督管项,不存在回报相
理委员会该等规定时,本企业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券监违反承诺关措施督管理委员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的情形的承诺
3、如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并因此给上市公司或者上市公司
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1、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
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要求,建立了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独立运营的公司管理体制,本企业保证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机构、人员和财务等方面与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其
他企业之间保持独立,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机构、人员和财务等方面具备独立性;
2、本次交易完成后,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会
关于保承诺方遵利用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的身份影响上市公司独立性和合法障上市守承诺事利益,在业务、资产、机构、人员和财务上继续与上市公公司独项,不存在司保持五分开原则,并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性的违反承诺
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不违规利用上市公司为承诺的情形
本人或本人控制的企业提供担保,不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资产,保持并维护上市公司的独立性,维护上市公司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3、本次交易不会对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带来不利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本企业将充分发挥控股股东的积极作用,协助上市公司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上市公司的治理机构;
4、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企业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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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截至本承诺函签署之日,本企业/本人尚未有主动减持上市承诺方遵组期间公司股份的计划。自签署本承诺函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守承诺事减持计完毕前,若本企业/本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需要或市场变化项,不存在划的承拟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本企业/本人届时将严格按照相关违反承诺诺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情形1、本企业/本人及本企业/本人的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不包括上市公司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上市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将采取必要措施尽量避免和减少与上市上市公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
司控股
2、对于正常经营范围内无法避免或有合理理由存在的关联
股东及
关于减交易,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将依法签订协议,承诺方遵一致行
少和规按照公允、合理的市场价格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企业进行守承诺事动人
范关联交易,促使上市公司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项,不存在交易的规定履行决策程序,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违反承诺承诺3、保证不以拆借、占用或由上市公司代垫款项、代偿债务的情形
等任何方式挪用、侵占上市公司及其下属企业的资金、利
润、资产及其他资源,不利用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下属企业或上市公司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4、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企业/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交易对方作出的重要承诺承诺承诺履行承诺方承诺的主要内容事项情况
1、本企业、本企业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本企业的董
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上述主体控制的机构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关于不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三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
安徽新存在泄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即本企业、本企业的控股股东及实材料基露本次际控制人、本企业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上述主承诺方遵
金、淮北交易内体控制的机构不存在因涉嫌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守承诺事
中小基幕信息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情形,最近36个月内不存在因与项,不存在金、淮北或进行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违反承诺盛大建内幕交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的情形投易的承2、本企业、本企业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本企业的董
诺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违规泄露本次交易的相关
内幕信息及违规利用该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且本企业保证采取必要措施对本次交易事宜所涉及的资料和信息严格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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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企业、本企业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本企业的董
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若违反上述承诺,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企业向上市公司及为本次交易提供审计、评估、法律及财务顾问等专业服务的中介机构提供的与本次交易相关的
文件、资料、信息均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隐瞒、虚假和重大遗漏之处;所提供的副本材料或复印件均与正
本材料或原件是一致和相符的;所提供的文件、材料上的
签署、印章是真实的,并已履行该等签署和盖章所需的法定程序、获得合法授权。
本企业关于本次交易的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关于所根据本次交易的进程,本企业将依照法律、法规、规章、提供信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及时提供相关信息和文承诺方遵
息真实件,并保证继续提供的信息和文件仍然符合真实、准确、守承诺事
性、准完整、有效的要求。
项,不存在确性和本企业承诺并保证本企业就本次交易所提供的信息和文件违反承诺
完整性的真实、准确、完整,保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的情形
的声明或者重大遗漏,并愿意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如本与承诺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不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本企业向深交所和中登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
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深交所和中登公司报送本企业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
董事会未向深交所和中登公司报送本企业的身份信息和账
户信息的,授权深交所和中登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企业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关于无1、本企业及本企业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不存在因违反法承诺方遵违法违律、行政法规、规章受到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守承诺事规情形的除外),或者刑事处罚,或者因违反证券法律、行政法项,不存在的承诺规、规章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或者受违反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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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的情形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2、本企业及本企业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不存在未按期偿
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不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
3、截至本承诺函签署日,本企业及本企业主要管理人员不
存在尚未了结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案件,亦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4、截至本承诺函签署日,本企业,本企业的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机构,及本企业主要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因涉嫌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最近36个月内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做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三条规定中任何不得参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本企业确认,上述声明属实并愿意承担违反上述声明所产生的法律责任。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企业合法拥有标的资产的全部权益,包括但不限于占有、使用、收益及处分权,不存在通过信托或委托持股方式代持的情形,未设置任何抵押、质押、留置等担保权和其他第三方权利,亦不存在被查封、冻结、托管等限制其转让的情形,在本次交易实施完毕之前,非经上市公司同意,本企业保证不在标的资产上设置关于所质押等任何第三方权利。
持标的承诺方遵
2、本企业对标的公司的出资不存在未缴纳出资、虚报或抽
资产权守承诺事
逃注册资本的情形,标的公司历次股权变更均符合中国法利完整项,不存在律要求,真实、有效,不存在出资瑕疵、纠纷或潜在纠纷。
性、合违反承诺
3、本企业拟转让的标的资产的权属清晰,不存在尚未了结
法性的的情形
或可预见的诉讼、仲裁等纠纷或者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承诺他情况,该等标的资产的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内部决策障碍或实质性法律障碍,同时,本企业保证此种状况持续至标的资产登记至上市公司名下。
4、标的资产不存在禁止转让、限制转让的其他利益安排,
包括但不限于标的公司或承诺人签署的所有协议或合同不
存在禁止转让、限制转让的其他利益安排、阻碍承诺人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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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标的资产的限制性条款;标的公司《公司章程》、内部
管理制度文件及其签署的合同或协议中,以及标的公司股东之间签订的合同、协议或其他文件中,不存在阻碍本公司转让所持标的资产的限制性条款。
5、在标的资产权属变更登记至上市公司名下之前,本企业
将审慎尽职地行使标的公司股东的权利,履行股东义务并承担股东责任,并尽合理的商业努力促使标的公司按照正常方式经营。未经过上市公司的事先书面同意,不自行或促使标的公司从事或开展与正常生产经营无关的资产处
置、对外担保、利润分配或增加重大债务等行为。
6、本企业承诺及时进行本次交易有关的标的资产的权属变更,且在权属变更过程中出现的纠纷而形成的全部责任均由本企业自行承担。
7、本企业保证对与上述承诺有关的法律问题或者纠纷承担
全部责任,并赔偿因违反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造成的一切损失。
1、本企业因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取得的上市公司新增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上市公司就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向本企业发行的股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12个月
内不得转让,但如截至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结束之日,本企业对用于认购上市公司新发行股份的标的资产持承诺方在
续拥有权益的时间不足12个月的,则本企业在本次发行股
2025年度
份购买资产项下取得的上市公司新增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关于股内已履行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份锁定完毕承诺
2、上述第1条所述限售期届满后,该等股份的转让和交易
的承诺事项,不存依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在违反承
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和规则办理。本次发行股份购诺的情形
买资产完成后,本企业基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所取得的股份因上市公司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增加的上市公司股份,亦应遵守前述锁定承诺。
若上述限售期安排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将根据相关监管意见相应调整。
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其他公司自评估基准日起至本企业所承诺方遵关于避持和晶智能股权登记至和晶科技名下之日(即于主管工商守承诺事免资金部门完成和晶智能相关变更备案登记等必要程序之日)止项,不存在占用的
的期间内,不存在占用和晶智能及其控制公司资金或其他违反承诺承诺
影响和晶智能及其控制公司资产完整性、合规性的行为。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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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交易完成后,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其他公司将不会以代垫费用或其他支出、直接或间接借款、代偿债务等任
何方式占用和晶智能及其控制公司的资金,避免与和晶智能及其控制公司发生与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资金往来行为。
如违反上述承诺,为本次交易造成任何影响或损失的,本企业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三、标的公司作出的重要承诺承诺承诺履行承诺方承诺的主要内容事项情况1、本公司及其主体控制的机构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关于不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存在泄管》第十三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露本次情形,即本公司及其控制的机构不存在因涉嫌与本次交易承诺方遵交易内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情形,最近36守承诺事幕信息个月内不存在因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项,不存在或进行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违反承诺内幕交事责任的情形。的情形易的承2、本公司不存在违规泄露本次交易的相关内幕信息及违规诺利用该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
3、若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愿意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司及其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向上市和晶智
公司及为本次交易提供审计、评估、法律及财务顾问等专能业服务的中介机构提供了本次交易事宜在现阶段所必需
关于所的、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的文件、资料或口头的陈述
提供信和说明,不存在任何隐瞒、虚假和重大遗漏之处;所提供承诺方遵息真实的副本材料或复印件均与正本材料或原件是一致和相符守承诺事
性、准的;所提供的文件、材料上的签署、印章是真实的,并已项,不存在确性和履行该等签署和盖章所需的法定程序、获得合法授权;所违反承诺完整性有陈述和说明的事实均与所发生的事实一致。
的情形
的声明根据本次交易的进程,本公司及其子公司、董事、监事、与承诺高级管理人员将依照法律、法规、规章、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提供相关信息和文件,并保证继续提供的信息和文件仍然符合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的要求。
11/14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文件
本公司承诺并保证本次交易所提供的信息和文件的真实、
准确、完整,保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愿意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本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受
到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或者刑事处罚,或者因违反证券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或者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2、本公司最近五年内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不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承诺方遵关于无
3、截至本承诺函签署日,本公司不存在尚未了结或可预见守承诺事
违法违
的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案件,亦不存在因涉嫌犯罪项,不存在规情形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违反承诺的承诺案调查的情形。的情形
4、截至本承诺函签署日,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不存
在因涉嫌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最近36个月内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做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三条规定中任何不得参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本人已向上市公司及为本次交易提供审计、评估、法律及财务顾问等专业服务的中介机构提供了本次交易事宜在现
阶段所必需的、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的文件、资料或
口头的陈述和说明,不存在任何隐瞒、虚假和重大遗漏之关于所处;所提供的副本材料或复印件均与正本材料或原件是一和晶智提供信
致和相符的;所提供的文件、材料上的签署、印章是真实承诺方遵能全体息真实的,并已履行该等签署和盖章所需的法定程序、获得合法守承诺事董事、监性、准授权;所有陈述和说明的事实均与所发生的事实一致。项,不存在事和高确性和
根据本次交易的进程,本人将依照法律、法规、规章、中违反承诺级管理完整性
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及时提供相关信息和文件,的情形人员的声明
并保证继续提供的信息和文件仍然符合真实、准确、完整、与承诺有效的要求。本人承诺并保证本次交易的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保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愿意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14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文件
如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不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本人向深交所和中登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
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深交所和中登公司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
董事会未向深交所和中登公司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深交所和中登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人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1、本人最近五年不存在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受到
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或者刑事处罚,或者因违反证券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受到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或者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2、本人最近五年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
不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
关于无3、截至本承诺函签署日,本人不存在尚未了结或可预见的承诺方遵违法违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案件,亦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守承诺事规情况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项,不存在的承诺调查的情形。违反承诺函4、截至本承诺函签署日,本人不存在因涉嫌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最近36个月内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做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三条规定中任何不得参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5、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
第一百四十八条所列示的行为或情形。
四、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获配投资者承诺承诺承诺履行承诺方承诺的主要内容事项情况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关于股份自和晶科技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承诺方在
公司、诺德基金管锁定的承金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不转让本单位/本人2024年度
13/14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文件
理有限公司、谢恺、诺所认购的上述股份。本单位/本人所认购的上内已履行北京同风私募基金述公司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还将遵守完毕承诺
管理有限公司、上《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事项,不存海朗实投资管理中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在违反承心(有限合伙)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以及《公诺的情形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特此公告。
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