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
控制审计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规定和要求,公司对立信2025年度的审计工作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
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
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5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300名、注册会计师2523名、从业人员总数9933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802名。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5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7次、监督管理措施
42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纪律处分3次,涉及从业人员151名。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以及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
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二、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立信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2025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在财务报表审计方面,立信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在内部控制审计方面,立信认为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立信对公司的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均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立信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3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