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情中心 沪深京A股 上证指数 板块行情 股市异动 股圈 专题 涨跌情报站 盯盘 港股 研究所 直播 股票开户 智能选股
全球指数
数据中心 资金流向 龙虎榜 融资融券 沪深港通 比价数据 研报数据 公告掘金 新股申购 大宗交易 业绩速递 科技龙头指数

温州宏丰: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5-12-09 查看全文

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年12月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依据相应法律法规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主要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

第二章人员组成

第三条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

第四条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当委员会召集人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权;委员会召集人既不履行职责,也不指定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时,任何一名委员均可将有关情况向公司董事会报告,由公司董事会指定一名委员履行提名委员会召集人职责。

第五条提名委员会委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不具有《公司法》或《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禁止性情形;

(二)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三)不存在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期限尚

1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未届满;

(四)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行,具有人力资源管理、企业管理、财务、法律等相关专业知识或工作背景;

(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六条不符合前条规定的任职条件的人员不得当选为提名委员会委员。提

名委员会委员在任职期间出现前条规定的不适合任职情形的,该委员应主动辞职或由公司董事会予以撤换。

第七条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董事的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丧失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八条提名委员会因委员辞职或免职或其他原因而导致人数低于规定人数

的三分之二时,公司董事会应尽快指定新的委员人选。在提名委员会委员人数达到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以前,提名委员会暂停行使本议事规则规定的职权。

第九条《公司法》《公司章程》关于董事义务规定适用于提名委员会委员。

第三章职责权限

第十条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提名或者任免董事,提名委员会应当对董事的任职资格进行评估,发

现不符合任职资格的,及时向董事会提出解任的建议;

(二)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提名委员会应当对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

资格进行评估,发现不符合任职资格的,及时向董事会提出解聘建议;

(三)法律、行政法规、深交所、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董事会对提名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提名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进行披露。

2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十一条董事会应充分尊重提名委员会关于董事候选人及高级管理人员人

选提名的建议,在无充分理由或可靠证据的情况下,不得对提名委员会提名的董事候选人及经理层人选予以搁置。

第十二条提名委员会履行职责时,公司相关部门应给予配合,所需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四章决策程序

第十三条提名委员会会议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研究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程序、当选条件和任职期限等,形成决议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第十四条提名委员会按以下程序提名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一)本委员会应积极与公司有关部门进行交流,研究公司对新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需求情况,并形成书面材料;

(二)本委员会可在本公司、控股(参股)企业内部以及人才市场等广泛搜

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

(三)搜集初选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形成书面材料;

(四)征求被提名人对提名的同意,否则不能将其作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

(五)召集本委员会会议,根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对初选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六)在选举新的董事和聘任新的高级管理人员前一至两个月,向董事会提出董事候选人和新聘高级管理人员人选的建议和相关材料;

(七)根据董事会决议和反馈意见进行其他后续工作。

第五章会议的召开与通知

第十五条提名委员会会议根据实际需要不定期召开,应于会议召开前三天

3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通知全体委员。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临时会议的,可以随时通过电话或者其他口头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作出说明。会议由召集人主持,召集人不能出席会议时可委托其他一名委员主持。

第十六条会议通知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召开时间、地点;

(二)会议需要讨论的议题;

(三)会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四)会议期限;

(五)会议通知的日期。

第六章议事规则及表决程序

第十七条提名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每一名

委员有一票表决权,会议作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

公司董事可以出席提名委员会会议,但非委员董事对会议议案没有表决权。

第十八条提名委员会委员可以亲自出席会议,也可以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提名委员会委员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应向会议主持人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不迟于会议表决前提交给会议主持人。

第十九条授权委托书应由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签名,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委托人姓名;

(二)被委托人姓名;

(三)代理委托事项;

(四)对会议议题行使投票权的指示(赞成、反对、弃权)以及未作具体指示时,被委托人是否可按自己意思表决的说明;

(五)授权委托的期限;

4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六)授权委托书签署日期。

第二十条提名委员会委员既不亲自出席会议,也未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的,视为未出席相关会议。提名委员会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的,视为不能适当履行其职权,公司董事会可以撤销其委员职务。

第二十一条提名委员会会议表决方式可采用举手表决、记名投票表决或通讯表决等方式。

第二十二条提名委员会会议必要时可邀请公司董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提名委员会讨论有关委员会成员的议题时,当事人应回避。

第七章会议决议和会议记录

第二十三条提名委员会会议应当有记录,出席会议的委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由公司董事会秘书保存。在公司存续期间,保存期不得少于十年。

第二十四条提名委员会会议记录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召开的日期、地点和召集人姓名;

(二)出席会议人员的姓名,受他人委托出席会议的应特别说明;

(三)会议议程;

(四)委员发言要点;

(五)每一决议事项或议案的表决结果;

(六)其他应当在会议记录中说明和记载的事项。

第二十五条提名委员会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提名委员会委员或公司董事会秘书应不迟于会议决议生效之次日向董事会通报。

第二十六条出席会议的人员均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有关信息。

第八章附则

5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二十七条本议事规则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

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经合

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本议事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

6

免责声明:用户发布的内容仅代表其个人观点,与九方智投无关,不作为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任何免费荐股、代客理财等内容,请勿添加发布内容用户的任何联系方式,谨防上当受骗。

相关股票

相关板块

  • 板块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相关资讯

扫码下载

九方智投app

扫码关注

九方智投公众号

头条热搜

涨幅排行榜

  • 上证A股
  • 深证A股
  • 科创板
  • 排名
  • 股票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 股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