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朱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在2025年任期内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
定和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审议各项议案,客观、公正、审慎地发表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5年任期内履行职责的基本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人基本情况
本人朱俊,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1998年6月至2001年5月,任上海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证券总部投资调研科副科长;2001年5月至2005年6月,历任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研发中心行业公司部经理、集合理财中心副总经理、董事会办公室主任;2005年7月至2009年9月,任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董监事室主任助理;2009年10月至2016年12月,历任中外合资海际大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董事长,同时担任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2019年4月至2025年12月,任上海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9月至今任共青城象湾资本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2025年任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
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概况
2025年任期内,本人积极参加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会,本着勤勉尽
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议案的讨论,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2025年任期内,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按规定履行了相关程序。
(一)出席股东会情况
2025年任期内,公司共召开股东会1次,本人亲自出席股东会1次。
(二)出席董事会情况
2025年任期内,公司共召开董事会7次,本人亲自出席董事会7次。本人
均按时出席董事会,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在董事会上本人认真阅读议案,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权益。本人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在认真审阅的基础上均表示赞成,无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三)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人自2025年5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担任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及战略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内,本人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认真参加了各委员会举行的会议,充分发挥自己的专业优势,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四)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年任期内,公司不存在需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的事项,因此不存
在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形。
(五)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5年任期内,本人未行使以下特别职权:
1、未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
2、未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3、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4、未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六)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进行沟通的情况
2025年任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
促进加强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训、与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问题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七)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及对经营管理的现场调查情况
任职期间,本人始终重视与中小股东的沟通联络,积极通过公司投资者交流平台、股东会等渠道,密切关注中小股东的意见与关切。在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审议与决策过程中,主动站在中小股东视角审慎判断,充分关注其合法权益与合理诉求,认真履行独立监督与发声职责,推动公司进一步提升信息披露质量与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切实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
任职期间,本人通过到公司进行实地考察、会谈、微信、电话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建立沟通,并通过现场考察、听取汇报、参与讨论等方式充分了解公司运营情况,积极运用自身的专业知识促进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累计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天,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
(八)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公司为本人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并给予了积极有效的
配合和支持,指定董事会办公室、董事会秘书等专门部门和专门人员协助履行职责,切实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有效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与指导职责,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5年任期内,公司未发生应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2025年任期内,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情形。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2025年任期内,公司未发生被收购情况。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5年任期内,公司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按时
编制并披露了《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对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广大投资者公开、透明地披露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五)聘用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任期内,公司不存在聘用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2025年5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的议案》,同意聘任张权兴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本人认为所聘任的财务负责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2025年任期内,公司未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变更。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5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等议案,同意聘任陈晓先生为公司总裁;同意聘任陈林驰先生、穆成法先生、张辉先生、范承成女士、黄建斌先生、庞昊天先生为公司副总裁;同意聘任张权兴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同意聘任严学文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公司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2025年任期内,公司未发生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进行审议的情况,
亦未发生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等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任职期间,本人始终秉持勤勉审慎、客观独立的履职原则,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忠实、诚信、勤勉地履行独
立董事职责,认真参与董事会各项决策与监督工作,充分发挥专业判断与独立监督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持续推动公司治理水平稳步提升。
展望2026年,本人将继续坚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履职立场,严格按照监管要求与公司制度履行职责,不断加强专业学习与政策研究,持续提升履职能力,另外,本人也将继续充分发挥专业优势,积极为公司规范运作、高质量发展建言献策,进一步强化对重大事项、内部控制及风险防范的监督关注,以更加审慎负责的态度履职尽责,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本页无正文,为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朱俊2025年度述职报告签名页)
独立董事:
朱俊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