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83证券简称:温州宏丰编号:2025-120
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
4、本公告所称中小股东是指除以下股东之外的公司其他股东:
(1)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2)持有公司股份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本次股东会会议通知于2025年12月9日以公告方式发出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25年12月25日(星期四)14:00;
(2)网络投票:2025年12月25日,其中: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
25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25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温州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瓯锦大道5600号温
州宏丰特种材料有限公司6-16会议室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6、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晓
7、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会议股东及持股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12人,代表股份17312473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835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17158261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525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10人,代表股份154212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03%。
(2)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代理人共110人,代表股份
154212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0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10人,代表股份154212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03%。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出席、列席
了本次股东会,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逐项审议通过了以下
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72909139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55%;反对16770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69%;弃权47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
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326527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6.0193%;反对16770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8746%;弃权47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1061%。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议案名称:《关于制定、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2.01《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72890039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44%;反对18880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91%;弃权4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
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307427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4.7808%;反对18880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2428%;弃权4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9764%。
表决结果:通过。
2.02《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72926939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57%;反对16770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69%;弃权3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
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344327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7.1736%;反对16770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8746%;弃权3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9518%。
表决结果:通过。
2.03《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72899839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01%;反对17690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22%;弃权4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
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317227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5.4162%;反对17690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4712%;弃权4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1126%。
表决结果:通过。
2.04《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72914039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83%;反对16580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58%;弃权44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
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331427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6.3371%;反对16580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7514%;弃权44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9116%。
表决结果:通过。
2.05《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72899939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02%;反对20670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94%;弃权1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
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317327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5.4227%;反对20670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4036%;弃权1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737%。表决结果:通过。
2.06《关于修订<防止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72946939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73%;反对16570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57%;弃权1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
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364327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8.4705%;反对16570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7449%;弃权1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7846%。
表决结果: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经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李广新律师、祁辉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该法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以及本次会议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提案以及表决程序、表决
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
2、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