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
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德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温州
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温州宏丰”或“公司”)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温州宏丰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152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321260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21260000元,扣除总发行费用人民币
6204589.44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15055410.56元。上述募集资金
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 ZF10152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存放在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根据《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司募集资金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实际募集资金拟投截至2025年3月31日序号项目名称
入金额(万元)累计已投入金额(万元)年产1000吨高端精密硬质合金棒
115521.0013646.63
型材智能制造项目
1高性能有色金属膏状钎焊材料产
2637.80475.84
业化项目温度传感器用复合材料及元件产
33385.002982.38
业化项目
4碳化硅单晶研发项目2000.00380.30
5补充流动资金7000.007000.00
6光储一体化能源利用项目(注)2982.432979.59
合计31526.2327464.74
注:2023年3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结合当前市场环境及公司整体经营发展布局等客观情况,将“高性能有色金属膏状钎焊材料产业化项目”剩余未投入的募集资金2982.43万元(含累计利息其中利息为20.69万元),变更用于“光储一体化能源利用项目”。上述事项已经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及“宏丰转债”2023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
三、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1、募投项目使用及节余情况
“碳化硅单晶研发项目”“光储一体化能源利用项目”已按计划实施完毕截
至2025年3月31日,项目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和节余情况如下(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实际募集资金累计已投入金待支付金额募集资金预项目名称
拟投入金额额(注)计节余金额
碳化硅单晶研发项目2000.00380.30661.94990.73光储一体化能源利用
2982.432979.5916.520
项目
合计4982.433359.89678.46990.73
注:累计已投入金额包含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的银行存款利息;待支付金额为已签订合同
但尚未支付的款项(主要系合同尾款),后续将继续从对应募集资金专户中支付;募集资金节余金额包含银行累计利息收入。
2、募投项目募集资金节余原因
(1)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根据募集资金专款专用原则,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通过不断改进工艺、优化设计方案,使得实际投资有所降低。在“碳化硅单晶研发项目”方面形成了“一种高纯碳化硅粉体及其制备方法”专利等研发成果;截至目前,募投项目“碳化硅单晶研发项目”已达到预期效果。
2(2)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根据项目规
划结合实际情况,在保证项目质量的前提下,本着节约、合理、有效的原则,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加强对项目的费用监督和管控,通过控制预算及成本,有效利用多方资源,合理降低项目建设成本和费用,节约了部分募集资金。
四、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将上述募投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共计990.73万元以及累计利息收入等(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划转完成后尚未支付的项目尾款仍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待所有款项付清后,公司对募集资金专户进行销户处理,相关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亦将相应终止。
五、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鉴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结项,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的优化调整,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满足公司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六、相关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碳化硅单晶研发项目”“光储一体化能源利用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共计990.73万元以及累计利息收入等用
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划转完成后尚未支付的项目尾款仍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待所有款项付清后,公司对募集资金专户进行销户处理,相关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亦将相应终止。
2、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3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相关规定,有利于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一致同意公司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4(本页无正文,为《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杨威毛传武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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