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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宏丰: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02-12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300283证券简称:温州宏丰编号:2026-006

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6年2月6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2026年2月11日在浙江省温州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瓯锦大道5600号温州宏丰特种材

料有限公司6-16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陈晓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审议并以书面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2025年修正)》(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照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资格、条件和要求,董事会对公司的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逐项自查,认为公司符合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的资格和条件,同意公司申请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或“本次发行”)。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会逐项审议通过了公司本次发行的方案,具体如下: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公司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同意注册文件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实施。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对象不超过35名(含35名)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

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条件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机构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发行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询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按照统一价格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若发行时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对发行对象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期首日。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采取询价发行方式,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本次发行申请获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

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由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协商确定,但不低于前述发行底价。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

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派发现金同时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D)/(1+N)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底价,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量,调整后发行底价为 P1。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5、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剔除库存股后的公司总股本的30%,即不超过149093466股(含本数)。最终发行数量由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在本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期间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或因其他原因导致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减去库存股的数

量发生变动的,则本次发行数量上限进行相应调整。

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总数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发行注册文件的

要求予以变化或调减的,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总数及募集资金总额届时将相应变化或调减。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6、限售期限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特定对象所认购的股份限售期需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和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等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本次发行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限售期结束后减持按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的股份因上市公司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

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7、股票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拟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8、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5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拟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序募集资金项目名称项目总投资实施主体号拟投入金额

1锂电铜箔及电子铜箔扩产项目28000.0028000.00浙江宏丰铜箔有

限公司

2浙江宏丰半导体半导体蚀刻引线框架项目17000.0017000.00

新材料有限公司

合计45000.0045000.00-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或自筹资金解决。

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因监管政策变化或发行注册文件的要

求予以调整的,则届时将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9、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公司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新老股东按照其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10、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的决议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若国家法律、法规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有关事宜经公司股东会逐项审议通过后,将按照有关程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报,并最终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方案为准。

三、《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编制的《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相关公告。

四、《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编制的《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相关公告。

五、《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编制的《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相关公告。

六、《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编制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相关公告。

七、《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文件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事项对即期回报摊薄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制定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相关公告。

八、《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在充分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及未来发展需要的基础上,同意公司编制的《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相关公告。

九、《关于公司设立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项账户。公司将于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及签署本次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需签署的相关协议、文件等。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工作相关事宜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予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有关的全部事宜的权限,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证

券监管部门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和实施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具体方案,其中包括发行时机、发行数量、发行起止日期、发行价格、发行对象的选择、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等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有关的其他一切事项;

2、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和申

请文件、申报文件和其他重要文件,并办理相关的申请、报批、登记、备案等手续,签署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以及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的重大合同和重要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募集说明书、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的协议、聘用中介机构协议、需向监管机构或中介机构出具的各项说明函件或承诺书、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重大协议或合同等);

3、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有关事宜,根据项目的实

际进度及经营需要,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自筹资金先行实施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予以置换,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监管部门的要求及市场状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必要的调整;

4、根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方案的实施情况、市场条件、政策调整以及监

管部门的意见,在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股东会决议允许的范围内,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或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进行相应调整,包括但不限于发行规模、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方式、发行对象,调整后继续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相关事宜;

5、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6、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和本次发行情况,办理修改《公司章程》、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的具体事项,处理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其他事宜;

7、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

东会授权范围内,根据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入项目的审批备案或实施情况、实际进度及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8、在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他事项;

9、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计划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

会给公司带来极其不利后果之情况时,可酌情决定本次发行延期实施。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一、《关于暂不召开股东会的议案》

基于总体工作安排,公司董事会拟暂不召开股东会。公司将根据总体工作安排及实际情况适时召开股东会审议相关议案,并另行发布召开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十二、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6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3、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4、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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