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1、名称: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司农会计师事务所”)
2、成立日期:2020年11月25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兴沙路6号704房-2
5、首席合伙人:吉争雄
6、2025年末人员信息
(1)合伙人数量:36
(2)注册会计师人数:176
(3)签署过证券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92
7、2025年度业务收入情况(未经审计)
其中:收入总额:13057.51万元
审计业务收入:11740.14万元(含证券业务收入6779.21万元)
8、上市公司2025年报审计情况
其中:家数:49家
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
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采矿业、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
施管理业、教育。
1不含税审计收费总额:5407.17万元
(二)投资者保护能力
1、计提职业风险基金(2025年末余额):773.38万元
2、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5000.00万元
3、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是
4、近三年因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司农会计师事务所
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三)诚信记录
司农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纪律处分,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1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13次。
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签字项目合伙人陈皓淳近三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警示函)
1次,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天以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何华峰最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
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未被立案调查。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2024年,经公司邀请招标程序并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选聘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公司内部控制审计、财务报表审计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服务采购项目邀请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考评通过,同意续聘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经审查,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续聘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相关选聘程序、决策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等规范要求,司农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与条件,具备为
2公司提供专业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同意公司续聘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
3、公司于2025年4月1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一致同意续聘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公司于2025年4月12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司农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与条件,具备为公司提供专业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公司续聘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相关选聘程序和决策程序均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5、公司于2025年5月9日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等服务。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职责的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4年6月28日启动组织了会计师事务所的选聘工作,经过邀请报价、内部评审、结果审核等程序,同时对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进行了核查,一致认为其具备为公司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拥有足够的经验和良好的执业团队,可以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聘请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等服务。
2、根据《公司内部控制审计、财务报表审计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服务采购项目邀请招标文件》“服务期为二年(会计期间2024年度至2025年度),合同一年一签。2025年度审计服务经我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考评通过,并经我司有权机构审议批准后续聘并签署合同”的规定,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3考评通过,同意续聘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自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2025年12月4日,司农会计师事务所入场预审。司农会计师事务所进场后,
公司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保持顺畅联系,预审期间就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安排、人员安排、审计重点、
关键审计事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交流和沟通,审计委员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在约定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
4、2026年1月4日,司农会计师事务所正式进场审计。会计师进场审计期间,
审计委员会与年审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公司财务中心就公司年度结账情况、函证事项等进行了沟通和交流。
5、2026年1月23日,公司召开2026年第一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司农会计师事务所向审计委员会汇报了《关于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审计计划及预审情况》,就审计业务特征、审计目标、拟出具的报告和关键日期、审计项目所需资源的性质、时间安排、公司基本情况及行业情况、重大错报风险及应对、关键审计事
项及审计应对、审的阶段性成果汇报与审计委员会委员进行了详细汇报与沟通交流。
6、2026年4月24日,公司召开2026年第二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听取了年审会计
师就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情况、内控报告审计情况的汇报,并审议通过了《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的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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