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国瓷功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王红)
上市公司名称:山东国瓷功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国瓷材料
股票代码:300285
信息披露义务人:王红
住所: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淮河路
通讯地址: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淮河路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2025年9月26日
1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
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山东国瓷功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瓷材料”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国瓷材料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目录
第一节释义.................................................4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5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6
第四节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7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8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9
第七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0
第八节备查文件..............................................11
附表...................................................13
3第一节释义
除非文意另有所指或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具有如下含义:
释义项指释义内容
公司、上市公司、国瓷材料指山东国瓷功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国瓷功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权益变动报告书、本报告书指益变动报告书》信息披露义务人指王红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25年09月26通过集本次权益变动指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2600股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指《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元、万元指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注:本报告书中部分比例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如有差异,这些差异因四舍五入造成。
4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姓名:王红
曾用名:无
性别:女
国籍:中国
身份证件号码:3705**********0024
住所: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淮河路
通讯地址: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淮河路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
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拥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5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系因自身资金需求而进行的减持。
二、未来十二个月内的持股计划公司于2025年9月4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50),持有公司股份4986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13%、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5.0303%)的股东王红女士自上述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3009%、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0.3026%)。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次权益变动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
12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的可能。若发生相关权
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6第四节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
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期间减持价格(元/股)减持数量(股)减持股份占总股本比例
2025年09月26日22.71126000.0012637%
王红集中竞价
合计:126000.0012637%
二、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王红女士持有公司股份4986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5.0012622%。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王红女士持有公司股份498524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4.9999985%。
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东股份性质占剔除回购占剔除回购
名占总股本比占总股本比股数(股)股份后总股股数(股)股份后总股称例(%)例(%)本比例(%)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498650005.0012622%5.0303257%498524004.9999985%5.0290546%
王其中:无限售498650005.0012622%5.0303257%498524004.9999985%5.0290546%红条件股份有限售
00.00%0.00%00.00%0.00%
条件股份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是否存在任何权利限制的说明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
四、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本股份转让对公司的人员、资产、财务、业务、机构等方面的独立性不产生影响。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为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披露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是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应当披露的情况。
7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前述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签署本报告书之日前六个月内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买卖国瓷材料股票的情况。
8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也不存在依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9第七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签字):
王红
日期:年月日
10第八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三)与本次权益变动有关的《关于股份转让进展告知函》;
(四)中国证监会或深圳市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以上文件备置于山东国瓷功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11(此页无正文,为《山东国瓷功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王红
签署日期:年月日
12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基本情况山东国瓷功能材料上市公司名称上市公司所在地山东省东营市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国瓷材料股票代码300285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义务人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王红名称通讯地址淮河路
增加□减少?拥有权益的股份不变,但持股人发生有无一致行动人有□无?数量变化
变化□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为上市公司是□否?是否为上市公司是□否?
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权益变动方式(可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
多选)
继承□赠与□
其他□(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持股数量:49865000股
司已发行股份比例持股比例:5.0012622%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持股数量:49852400股
及变动比例持股比例:4.9999985%
13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时间:2025年9月26日
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方式: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减持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是□否□不适用?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已披露的权益变动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不排除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增持或减持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股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份的可能性。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务人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
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是□否?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是□否□股东权益的问题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是□否□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司利益的其他情形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
是□否□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是□否□
14(此页无正文,为《山东国瓷功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王红
签署日期:年月日
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