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国瓷功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刘欣梅)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山东国瓷功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在2025年度工作中,本人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专业委员会的作用。现就本人2025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本人履历如下:
刘欣梅,女,中国国籍,无国外永久居留权。1968年生,2004年获博士研究生学历,历任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助教、讲师、副教授,现任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化学化工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并兼任国家行业职业教育教指委委员、山东省化工学会理事和国内外著名期刊的审稿人或特约编辑。
二、2025年度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会议情况
2025年公司共计召开九次董事会和三次股东会,本人出席相关会议情况如
下:
本人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列席股东会,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与公司管理层积极交流,提出了合理化建议,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人认为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会议相关决议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且均未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三、出席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序号召开日期会议届次发表的审议意见意见《关于确认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
2025年4月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
1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的同意
10日事第二次专门会议
审计意见《关于公司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方案的议案》的审计意见
2025年8月7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2《关于对子公司国瓷赛创增资引入关联同意
日事第三次专门会议方及员工持股平台暨公司放弃优先认股权的议案》的审计意见《关于确认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
2025年12月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
3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的同意
11日事第一次专门会议
审计意见
四、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专门委员会本年应出席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战略委员会2200薪酬考核委员会1100提名委员会3300
本人为公司战略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召集人,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章制度积极履行职责,及时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ESG报告、取消监事会、子公司增资等议案进行审议,切实履行委员会成员的责任和义务,充分发挥监督审查作用,促进董事会及经营层规范高效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5年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履职情况如下:
序召开日建议与会议名称会议内容号期意见第五届董事会战2025-0 1.00《关于<2024年度可持续发展(ESG)报告>的议
1略委员会第五次同意
4-10案》。
会议
第五届董事会战1.00《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略委员会第六次2.00《关于对子公司国瓷赛创增资引入关联方及员工同意会议持股平台暨公司放弃优先认股权的议案》。
第五届董事会薪
3酬与考核委员会1.00《关于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同意
第五次会议
第五届董事会提
2025-01.00《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名委员会第四次同意
4-102.00《关于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会议1.00《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
第五届董事会提
2025-0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5名委员会第五次同意8-072.00《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会议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00《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2.00《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第六届董事会提3.00《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6名委员会第一次3.01《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同意
会议3.02《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3.03《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3.04《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五、对公司进行调查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通过参加股东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其他多种方式对公
司进行调研,参与现场工作时间为15天,重点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
况以及财务状况等方面进行检查;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
六、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一)关注公司治理及经营管理
2025年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为尽职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充分
利用参加董事会、列席股东会的机会,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并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及经验为公司经营发展以及内控制度建设等方面提出合理化的建议,独立、客观、公正、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在日常履职期间,对涉及公司战略方向、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等事项均进行了认真检查,查阅有关资料,与相关人员沟通,关注公司治理执行情况,监督公司治理结构和经营管理,促进公司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监督公司信息披露工作
2025年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
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保障广大投资者的知情权。
(三)加强自身学习
2025年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不断加强学习,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积极
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尤其是对涉及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等方面的相关法规加深认识和理解,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思想意识。
(四)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5年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均出席了相关会议,在会议期间认真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经营情况及审议事项的汇报,对每个会议审议事项进行审慎审查并提出建议,切实履行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职能。报告期内,对重大投资事项、公司治理、环境保护与社会责任履行情况进行了重点核查,认为公司各项业务均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控制度执行,合法合规。
七、其他工作情况
1、报告期内,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
2、报告期内,未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发生;3、报告期内,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本人认为,2025年度公司对于独立董事的工作给予了积极的支持,没有妨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发生。2026年,本人将本着诚信与勤勉的态度,不断加强学习,提高专业水平,加强与其他董事、管理层的沟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更好地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谢谢大家!独立董事:_____________刘欣梅
2026年4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