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国瓷功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山东国瓷功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资质条件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四楼
首席合伙人:朱建弟
2025年末合伙人数量:300人
2025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2523人
2025年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802人
2024年度收入总额(经审计):47.48亿元
2024年度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36.72亿元
2024年度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15.05亿元
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770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20日、2025年5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4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此议案。
二、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根据《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2025年年报工作安排,立信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内部控制评价报告、非经
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经审计,立信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母公司财务状况及2025年度的合并、母公司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过程中,立信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
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
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进行了核查,一致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服务的资质要求,拥有足够的经验和良好的执业团队,熟悉公司业务,可以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继续聘请立信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审计等服务,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审计委员会通过通讯会议形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
召开2025年年度报告审前沟通会议,对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2026年4月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
过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综上所述,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5年度在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审计以及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关联交
易、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监督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四、总体评价
2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
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山东国瓷功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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