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安科瑞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并重新论证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作为安科瑞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科瑞”或“公司”)的持续督导机构,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盛证券”或“保荐人”)对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并重新论证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安科瑞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260号),公司于2025年3月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6068530股,每股面值 1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2.1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799999995.40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
13207547.09元(不含税)后的募集资金为786792448.31元,已由主承销商国
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扣除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等其他发行费用1781132.08元(不含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785011316.23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5〕67号)。
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披露的募
1集资金使用计划,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在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研发总部及企业微电网系统升级项目、企业微电网产品技术改造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募集资金调整后募集截至2025年6项目承诺投资资金投资总月30日累计投投资进度金额额入募集资金金额研发总部及企业微电网系统升
45000.0045000.0015327.1134.06%
级项目
企业微电网产品技术改造项目11000.0011000.00162.811.48%
补充流动资金24000.0022501.1322501.13100.00%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80000.0078501.1337991.0548.40%
注:以上“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投入金额”数据未经审计。
三、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根据当前募投项目“研发总部及企业微电网系统升级项目”及“企业微电网产品技术改造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经过审慎的研究论证,公司拟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原计划项目达到预定可调整后项目达到预定可序号项目名称使用状态日期使用状态日期
1研发总部及企业微电网系统升2025年10月31日2027年12月31日
级项目
2企业微电网产品技术改造项目2025年8月31日2027年12月31日
(二)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1、研发总部及企业微电网系统升级项目
本项目于2023年11月开工,预计建设周期2年。由于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晚于预期,前期在募集资金尚未到位的情况下,公司可预先投入的资金较为有限,对建设工期造成了影响,同时本项目施工过程中土建工程进度长于预期,因此项目建设整体完工时间较原计划延迟。结合目前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为确保
2项目建设质量并稳妥推进募投项目建设,公司决定对本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
状态的时间进行延期。公司将继续统筹协调、全力推进,确保募投项目后续的顺利实施。
2、企业微电网产品技术改造项目
本项目作为“研发总部及企业微电网系统升级项目”的硬件原材料供应来源,生产的企业微电网硬件产品和电量传感器全部用于“研发总部及企业微电网系统升级项目”,由“研发总部及企业微电网系统升级项目”进行配套嵌入式软件开发后,与企业微电网应用系统一起统一对外销售。因此,为保证募投资金使用效率、合理有效地配置资源以及匹配公司整体发展需求,充分考虑研发总部及企业微电网系统升级项目建设周期,公司决定对本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延期。
四、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情况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超过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完成期限且募集资金投入金额未达到相关计划金额50%的,上市公司应当对该项目的可行性、预计收益等重新进行论证,决定是否继续实施该项目。因此,公司对“研发总部及企业微电网系统升级项目”及“企业微电网产品技术改造项目”进行了重新论证。
经重新论证,公司认为,募投项目“研发总部及企业微电网系统升级项目”及“企业微电网产品技术改造项目”契合公司发展战略,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有利于公司顺应行业发展趋势,完善公司战略布局。募投项目的必要性与可行性均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将继续推进该募投项目的实施工作。
五、分期投资计划、保障延期后按期完成的措施
尚未投入相关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基础建设及装修、设备采购及安
装调试等,公司将根据实际实施进度分阶段投入。
公司将实时关注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展情况,制定实施计划,有序推进募投项目后续建设,并将进一步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动态控制,高效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同时,公司将安排专人负责募投项目的跟踪和协调工作,全面推进募投
3项目建设,确保募投项目按期完成。
六、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研发总部及企业微电网系统升级项目”
及“企业微电网产品技术改造项目”进展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调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七、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并重新论证的议案》,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基于项目的实际推进情况,秉持审慎使用募集资金的原则,紧密结合公司发展战略,综合考量项目投资与运营成本、优化资源配置利用等多方面因素做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当前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将“研发总部及企业微电网系统升级项目”及“企业微电网产品技术改造项目”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并重新论证事项。
八、保荐人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募投项目延期及重新论证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及重新论证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4(本页无正文,为《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安科瑞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并重新论证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储伟张艺蓝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