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86证券简称:安科瑞公告编号:2025-040
安科瑞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股东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安科瑞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于2025年5月12日下午14:30在上海市嘉定区育绿路253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周中先生主持。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等的规定。
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12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2日上午9:15—下午15:00。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股东总体情况
现场出席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78名,代表股份8704850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250784655股的34.710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8654675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510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71人,代表股份50175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01%。
2、中小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73人,代表股份50195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0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71人,代表股份50175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01%。3.其他人员出席情况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并通过《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总表决情况:
同意870234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12%;反对197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6%;弃权5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768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9993%;
反对197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249%;弃权5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758%。
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并通过《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总表决情况:
同意870291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77%;反对140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1%;弃权5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825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349%;
反对140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893%;弃权5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758%。
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总表决情况:
同意870291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77%;反对140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1%;弃权5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825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349%;
反对140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893%;弃权
5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1.0758%。
表决结果:通过4、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总表决情况:
同意870291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77%;反对140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1%;弃权5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825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349%;
反对140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893%;弃权
5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1.0758%。
表决结果:通过
5、审议并通过《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总表决情况:
同意870291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77%;反对140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1%;弃权5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825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349%;
反对140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893%;弃权
5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1.0758%。
表决结果:通过6、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追加抵押物的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总表决情况:同意869061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64%;反对1340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39%;弃权8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595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6305%;
反对1340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6960%;弃权
8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1.6735%。
表决结果:通过
7、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的议案》,具体表
决情况如下:
总表决情况:
同意867966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106%;反对2354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04%;弃权16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500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8156%;
反对2354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8972%;弃权
16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3.2872%。
表决结果:通过
8、审议并通过《关于签订<《投资协议书》之终止协议>暨注销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总表决情况:
同意870291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77%;反对140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1%;弃权5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825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349%;
反对140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893%;弃权
5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758%。
表决结果:通过
9、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中期分红安排的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总表决情况:
同意870262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44%;反对198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7%;弃权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796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5571%;
反对198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448%;弃权
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4981%。
表决结果:通过
10、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具体表决情况
如下:
总表决情况:
同意869033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32%;反对1398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06%;弃权5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567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0727%;
反对1398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8515%;弃权
5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1.0758%。
表决结果:通过
11、审议并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表决情
况如下:
总表决情况:
同意869033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32%;反对198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7%;弃权125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41%。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567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0727%;
反对198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448%;弃权
125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24.9825%。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律师杨钊、郭政杰通过现场会议方式出席并见证本次会
议后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参加本次股东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治理准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表决结果为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安科瑞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决议》;
2、《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安科瑞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特此公告。
安科瑞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