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86证券简称:安科瑞公告编号:2025-044
安科瑞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
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科瑞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相关款项,再以募集资金按照公司制定的标准和流程进行等额置换。该议案自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有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安科瑞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260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定向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6068530股,每股面值 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2.1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799999995.40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
14988679.17元,募集资金净额为785011316.23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
况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25年3月27日出具了天健验[2025]67号《验资报告》。
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及子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并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和使用情况由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78501.13万元小于《安科瑞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中拟使用的募
集资金金额,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及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调整前募集资金调整后募集资金序号项目名称投资总额拟投入额拟投入额研发总部及企业微电网系
162040.3245000.0045000.00
统升级项目企业微电网产品技术改造
214937.3311000.0011000.00
项目
3补充流动资金24000.0024000.0022501.13
合计100977.6580000.0078501.13
三、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的操作流程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公司及子公司拟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根据募投项目建设需要,由项目管理部门在签订合同之前征求财务部
门的意见,确认可以采取银行承兑汇票进行支付的款项,并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后签订相关交易及支付合同,并与对方商定采用银行承兑汇票进行款项支付。
(二)在具体办理银行承兑汇票支付时,项目管理部门填写付款申请单,注
明付款方式为使用银行承兑汇票,财务部门根据审批后的付款申请单办理银行承兑汇票背书转让支付。
(三)财务部门编制建立银行承兑汇票支付项目款项台账,在承兑汇票支付
后填写支付申请表报送总经理审批,并抄送保荐代表人。经总经理审批、保荐代表人审核无异议后,财务部向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提报与银行承兑汇票等额的募集资金书面置换申请。
(四)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经审核、批准后,将通过银行承兑汇票支付的
募投项目对应款项的等额资金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转到公司一般账户,用于公司经营活动。(五)保荐代表人有权采取现场检查、书面问询等方式对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的情况进行监督,公司及子公司与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应当配合保荐代表人的调查与查询。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工程、设备采购等款项,再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资金使用成本,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2025年5月19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根据募投项目建设及投入的实际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相关款项,再以募集资金按照公司制定的标准和流程进行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资金使用成本,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保荐人核查意见
保荐人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该事项基于募投项目建设及降低资金使用成本的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保荐人对安科瑞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2、《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安科瑞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特此公告。
安科瑞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