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87 证券简称:飞利信 公告编号:2026-027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
三次会议于 2026 年9 月4日在北京市海淀区塔院志新村2 号飞利信大厦12 层会议室召开。公司已于 2026 年 9月4日以通讯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本次董事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杨振华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 8 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取消部分子议案及增加临时提案的议案》
公司原独立董事候选人梁正正先生因个人原因,提出不再作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董事会同意不再将梁正正先生作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选举,对应取消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提案 2.00《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之子议案 2.03《关于选举梁正正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杨振华先生出具的《关于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增加股东会临时提案的函》,提名赵同华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议将《选举赵同华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赵同华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相关培训证明材料。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赵同华
先生资格审查并审议通过,同意赵同华先生作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将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提案 2.00《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之子议案 2.03《关于选举赵同华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取消部分子议案及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会补充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8)。
表决结果:8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股东会审议时将采用累积投票制。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资料将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7日
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赵同华先生简历赵同华,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9年09月至 1995年12月就职于南京电声器材厂任副厂长;1996年01月至2000年10月就职于南京电声股份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2000年10月至2004年12月南京电声音响有限公司总经理。
1991年4月-2021年3月就职于中国演艺设备技术协会任常务理事、副秘书长、技
术与评定部部长、协会演出场馆设备专业委员会执行主任兼秘书长、监事长;
2021年3月-2026年4月就职于中国演艺设备技术协会任监事长、顾问;2021年10月至今任先歌国际影音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赵同华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飞利信公司(股票代码:300287)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
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