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87 证券简称:飞利信 公告编号:2026-034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公司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情况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
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设职工代表董事1名,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或者更换。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于2026年9月15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议案》,经与会职工代表表决,选举王洪华先生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与经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的7名非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王洪华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
合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备查文件
1、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9 月 15 日附件:
职工代表董事简历王洪华,男,中国籍,无境外居留权。2002年7月获得摄影测量与遥感专业的硕士学位;2002年8月至2016年12月就职于解放军信息工程大学任副教授;2017年1月至2020年5月就职于大连理工大学任副教授;2020年5月至今就职于厦门精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王洪华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王洪华先生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