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87 证券简称:飞利信 公告编号:2026-032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于 2026年 9月 15日在北京市海淀区塔院志新村 2号飞利信大厦 12层会议室召开。公司已于 2026年 9月 11日以通讯等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本次董事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杨振华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 8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8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认真讨论,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全体董事推荐,由董事杨振华先生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的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关于选举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及内审部负责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3)。
表决结果:同意 8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选举如下成员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具体选举及组成情况如下:
1、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由张畅先生、王慧女士、王洪华先生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张畅先
生为主任委员(会议召集人)。
2、战略委员会
战略委员会由杨振华先生、吴明进女士、赵同华先生组成,其中董事长杨振华先生为主任委员(会议召集人)。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赵同华先生、张畅先生、李士玉女士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赵同华先生为主任委员(会议召集人)。
4、提名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由王慧女士、杨振华先生、赵同华先生组成,其中独立董事王慧女士为主任委员(会议召集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选举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及内审部负责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3)。
表决结果:同意 8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全体董事审议,聘任杨振华先生为公司的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选举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及内审部负责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3)。
表决结果:同意 8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全体董事审议,聘任吴明进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选举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及内审部负责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3)。表决结果:同意 8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全体董事审议,聘任李士玉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选举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及内审部负责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3)。
表决结果:同意 8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全体董事审议,聘任吴明进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选举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及内审部负责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3)。
表决结果:同意 8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张士琦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职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为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选举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及内审部负责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3)。
表决结果:同意 8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内审部负责人的议案》
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黄哲先生为公司内审部负责人,任职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为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选举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及内审部负责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3)。
表决结果:同意 8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湖北飞利信电子设备有限公司向湖北孝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5)。
表决结果:同意 8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湖北飞利信电子设备有限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孝昌县支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5)。
表决结果:同意 8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9 月 15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