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88证券简称:朗玛信息公告编号:2026-013
贵阳朗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贵阳朗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2月11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
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于2026年2月25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延期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暨股东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2、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4、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3月16日(星期一)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2026年3月16日9:15—9:25,
9:30—11:30和13:00—15:00;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时间:2026年3月16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4、召集人:贵阳朗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王伟先生。
6、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情况
公司总股本337941402股,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76人,出席股东代表所持(代表)股份11747405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4.7617%。
其中:
(1)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共4人,出席股东代表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11433379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3.8324%。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172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314026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9292%。
(3)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共174人,代表股份4413860股,占
公司股份总数的1.3061%。
2、公司董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
3、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指派卜祯律师、刘婧律师参会并对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会议经过逐项审议,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通过了该项议案。王伟先生、王春女士、肖越越女士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逐项累积投票表决情况如下:
1.01选举王伟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总表决情况:
同意115554984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66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494785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56.5216%。
1.02选举王春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5500975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20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440776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55.2980%。
1.03选举肖越越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5496775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16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436576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55.2028%。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会议经过逐项审议,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通过了该项议案。陈文德先生、杨小舟先生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逐项累积投票表决情况如下:
2.01选举陈文德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5507780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26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447581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55.4522%。2.02选举杨小舟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总表决情况:
同意115487775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09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427576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54.9989%。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第六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633065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267%;反对1023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713%;弃
权1199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21%。
其中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同意327046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0952%;反对
10235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23.1883%;弃权1199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164%。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贵阳市第六医院有限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648895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614%;反对750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389%;弃权
2346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97%。
其中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同意342876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6817%;反对
7505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0033%;弃权2346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151%。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卜祯律师、刘婧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贵阳朗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关于贵阳朗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贵阳朗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