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情中心 沪深京A股 上证指数 板块行情 股市异动 股圈 专题 涨跌情报站 盯盘 港股 研究所 直播 股票开户 智能选股
全球指数
数据中心 资金流向 龙虎榜 融资融券 沪深港通 比价数据 研报数据 公告掘金 新股申购 大宗交易 业绩速递

利德曼: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6年3月)

深圳证券交易所 03-06 00:00 查看全文

利德曼 --%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二○二六年三月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与可持续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特设立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

负责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决策和可持续发展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项目投资决策是指公司对具体项目是否进行资本投资做出的抉择,是从项目筛选、立项、可行性研究到批准投资合同签订的全过程决策。

第二章人员组成

第三条战略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

第四条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

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战略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或由董事

长提名人选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产生,负责主持战略委员会工作。

1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六条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或者如有委员提出不再担任该职务,或该委员的实际情况已经不适于担任该职务,经董事会同意,该委员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委员会可根据上述第四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战略委员会下设工作组负责具体工作。董事会秘书负责战略委员会和董事会之间的具体协调工作。

第三章职责权限

第八条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可持续性发展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对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三)对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四)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五)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

(六)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九条战略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2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战略委员会应将所有研究讨论情况、材料和信息,以报告、建议和总结等形式向董事会提供,供董事会研究和决策。

第四章决策程序

第十条工作组负责做好战略委员会决策的前期准备工作,提供

公司有关方面的资料:

(一)由公司有关部门或控股(参股)企业的负责人上报重大投

资融资、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的意向、初步可行性报告以及合作方的基本情况等资料;

(二)由工作组进行评审,签发书面意见,并向战略委员会提交正式提案。

第十一条战略委员会根据工作组的提案召开会议,进行讨论,将讨论结果提交董事会。

第五章议事规则

第十二条战略委员会召开会议,原则上需于会议召开前三天通

知全体委员,特殊情况除外。会议由召集人主持,召集人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其他一名委员主持。如情况紧急或确有必要的,可以随时通过口头或电话等方式发出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作出说明。

第十三条会议通知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召开时间、地点;

3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二)会议期限;

(三)会议需要讨论的议题;

(四)会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五)会议通知的日期。

第十四条战略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每一名委员有一票的表决权;会议做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

第十五条战略委员会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临时会议可以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第十六条工作组负责人可以参加(列席)战略委员会会议,必

要时亦可邀请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方面专家列席会议。

第十七条如有必要,战略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为其决策提

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支付。

第十八条战略委员会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和会议通过的

议案必须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细则的规定。

第十九条战略委员会会议应当有记录,出席会议的委员应当在

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由公司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不得少于十年。

第二十条会议记录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召开的日期、地点和召集人姓名;

(二)出席会议人员的姓名,受他人委托出席会议的应特别注明;

4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三)会议议程;

(四)委员发言要点;

(五)每一决议事项或议案的表决方式和载明赞成、反对或弃权的票数的表决结果;

(六)其他应当在会议记录中说明和记载的事项。

第二十一条战略委员会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

第二十二条出席会议的委员及列席会议的人员均对会议所议事

项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有关信息。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执行。

第二十四条本工作细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细则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或经合

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和《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并及时修订本工作细则,报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二十五条本细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三月

5

免责声明:用户发布的内容仅代表其个人观点,与九方智投无关,不作为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任何免费荐股、代客理财等内容,请勿添加发布内容用户的任何联系方式,谨防上当受骗。

相关股票

相关板块

  • 板块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相关资讯

扫码下载

九方智投app

扫码关注

九方智投公众号

头条热搜

涨幅排行榜

  • 上证A股
  • 深证A股
  • 科创板
  • 排名
  • 股票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 股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