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89证券简称:利德曼公告编号:2026-042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通知于2026年6月13日以公告形式发出。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
结合的方式召开。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6月29日(星期一)下午14:00时。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
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6月29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29日
9:15-15:00。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兴海路5号
公司二层会议室。
5、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总体情况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86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7770367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0474%。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现场或视频方式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见证律师通过现场方式对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共7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313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14%。
(3)网络投票情况
参与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279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27639047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8060%。
(4)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计28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443052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908%。
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
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本次股东会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尧子女士主持。
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制订<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763888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265%;反对117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4231%;弃权13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0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231157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6182%;反对117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096%;弃权13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722%。
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2766157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083%;反对948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3414%;弃权13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0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233426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5470%;反对948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808%;弃权13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722%。
该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三)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2767055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406%;反对92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3344%;弃权69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234324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9145%;反对92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014%;弃权69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41%。
该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2766322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142%;反对934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3366%;弃权136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9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233591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6145%;反对934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264%;弃权136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591%。该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五)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上市公司进行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
5.01交易方案概述
表决结果:
同意2766156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082%;反对95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3422%;弃权137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9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233425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5466%;反对95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894%;弃权137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640%。
该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5.02交易对方
表决结果:
同意2766336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147%;反对93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3350%;弃权13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0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33605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6202%;反对93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075%;弃权13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722%。
该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5.03交易标的
表决结果:
同意2766254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117%;反对93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3372%;弃权14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1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233523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5867%;反对93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325%;弃权14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808%。
该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5.04定价依据及交易价格
表决结果:
同意2766234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110%;反对94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94%;弃权137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9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233503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5785%;反对94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575%;弃权137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640%。
该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5.05对价形式
表决结果:
同意2766212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102%;反对944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3401%;弃权137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9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233481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5695%;反对944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665%;弃权137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640%。
该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5.06交易对价支付安排表决结果:
同意2766197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097%;反对94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3407%;弃权137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9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233466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5633%;反对94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726%;弃权137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640%。
该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5.07过渡期损益安排
表决结果:
同意2765720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925%;反对993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3579%;弃权137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9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232989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3681%;反对993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679%;弃权137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640%。该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5.08交割安排
表决结果:
同意2766210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102%;反对934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3366%;弃权147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3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233479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5687%;反对934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264%;弃权147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050%。
该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5.09人员安置及债权债务处理
表决结果:
同意2766134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074%;反对94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3388%;弃权149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3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233403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5375%;反对94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513%;弃权149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111%。
该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5.10资金来源
表决结果:
同意2766071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052%;反对94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3416%;弃权147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3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233340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5118%;反对94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833%;弃权147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050%。
该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5.11违约责任
表决结果:
同意2766056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046%;反对95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3422%;弃权147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32%。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233325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5056%;反对95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894%;弃权147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050%。
该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5.12决议的有效期
表决结果:
同意2766862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336%;反对93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3373%;弃权80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234131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8355%;反对93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345%;弃权80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299%。
该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2765899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990%;反对96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78%;弃权147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3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233168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4414%;反对96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537%;弃权147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050%。
该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签订附条件生效的<经修订及重述的股份收购协议>及<经修订及重述的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2766143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077%;反对95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3426%;弃权137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9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233412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5412%;反对95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947%;弃权137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640%。
该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2766994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384%;反对934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3366%;弃权69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234263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8896%;反对934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264%;弃权69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41%。
该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及不适用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规定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2766302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135%;反对93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3373%;弃权136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9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233571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6063%;反对93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345%;弃权136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591%。
该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十)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2765411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814%;反对102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3690%;弃权137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9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232680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2416%;反对102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943%;弃权137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640%。
该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2766310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138%;反对934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66%;弃权137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9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233579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6096%;反对934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264%;弃权137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640%。
该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2766212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102%;反对944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3401%;弃权137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9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233481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5695%;反对944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665%;弃权137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640%。
该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第十八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第八条规定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2766224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107%;反对944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3401%;弃权136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9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233493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5744%;反对944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665%;弃权136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591%。
该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批准本次交易相关的加期审计报告、评估报告及备考审阅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2766212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102%;反对944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3401%;弃权137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9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33481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5695%;反对944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665%;弃权137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640%。
该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变更评估机构以及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2766192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095%;反对94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3409%;弃权137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9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233461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5613%;反对94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747%;弃权137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640%。
该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相关填补措施的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2766071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052%;反对94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3416%;弃权147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3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233340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5118%;反对94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833%;弃权147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050%。
该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定价的依据及公平合理性说明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2766071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052%;反对94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3416%;弃权147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3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233340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5118%;反对94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833%;弃权147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050%。
该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的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2766784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308%;反对944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3401%;弃权80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234053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8036%;反对944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665%;弃权80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299%。
该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2766077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054%;反对101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3656%;弃权80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233346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5142%;反对101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559%;弃权80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299%。
该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首次披露前上市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2766097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061%;反对94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3407%;弃权147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3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233366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5224%;反对94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726%;弃权147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050%。
该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不适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第十条或者第十一条规定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2765972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016%;反对95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3456%;弃权146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2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233241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4712%;反对95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287%;弃权146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001%。
该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2766104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063%;反对1013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3651%;弃权79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233373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5253%;反对1013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497%;弃权79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250%。
该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2766784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308%;反对944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3401%;弃权80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234053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8036%;反对944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665%;弃权80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299%。
该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并购贷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2765981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019%;反对102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3685%;弃权8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6%。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233250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4749%;反对102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890%;弃权8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361%。
该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十五)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方案调整不构成重大调整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2765812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958%;反对950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3423%;弃权171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1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233081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4057%;反对950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914%;弃权171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028%。
该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指派李孟扬律师、唐慧敏律师现场见证本次股东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召集人、出
席本次股东会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会议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符合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