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内部控制的评价报告之核查意见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德证券”、“保荐机构”)作为荣科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科科技”、“上市公司”、“公司”)2021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的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法规的相关规定进行持续督导工作,并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修订)》《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
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上市公司出具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以下简称“《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保荐机构对荣科科技内部控制的核查工作
保荐机构对荣科科技执行了定期现场检查程序,查阅公司内审部门、审计委员会工作文件,对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进行访谈;核查公司章程、三会议事规则及包括公章用印制度、流程管理制度在内的内控制度;查阅了公司股东大会、董
事会、监事会等会议记录,查阅公司董事会披露的《评价报告》。通过上述工作,保荐机构从荣科科技控制环境、内部控制制度建设与完善、内部控制实际实施情
况等方面对其内部控制的完整性、合理性、有效性和《评价报告》的真实性、客观性进行了核查。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辽宁荣科金融
1服务有限公司、辽宁荣科智维云科技有限公司、上海今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上
海米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北京神州视翰科技有限公司、河南荣科智医科技有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围绕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等要素开展,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
化、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研究与开发、工程项目、担保
业务、业务外包、财务报告、全面预算、合同管理、内部信息传递、信息系统。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研
究与开发、财务报告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
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
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如下:
内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控制基本缺陷概念定性标准定量标准定性标准定量标准类别
1、重大决策程序缺失;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1、董事、监事和高级管1、缺陷影响>当年合
指一个或多2、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陷定量评价标准参照财理人员存在舞弊行为;并财务报表利润总额
个控制缺陷规或规范性文件;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2、公司更正已公布的财的5%;
重大的组合,可3、重要管理方面缺乏制度定量评价标准执行。务报告;2、缺陷影响>当年合缺陷能导致公司控制或系统性失效;3、外部审计发现当期财并财务报表总资产的
严重偏离控4、中高层管理人员或核心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公1%;
制目标。岗位人员流失严重;司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以上述两者孰低确定
5、重大或重要缺陷未得到中未能发现该错报;重要性水平。
2内部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控制基本缺陷概念定性标准定量标准定性标准定量标准类别整改;4、其他可能对公司内控
6、媒体持续出现负面信息目标产生重大影响的情
未予澄清并产生重大影响;形。
7、其他可能对公司内控目
标产生重大影响的情形。
1、重大决策程序不完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各种可能对公司内控目1、当年合并财务报表
2、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陷定量评价标准参照财标产生严重影响的情形。利润总额的1%<缺
指一个或多要求;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陷影响≤当年合并财
个控制缺陷3、违反公司管理制度、规定量评价标准执行。务报表利润总额的的组合,其范性文件且造成严重损失;5%;
严重程度和4、重要管理方面的制度不2、当年合并财务报表
重要经济后果低完善或存在缺陷;总资产的0.5%<缺
缺陷于重大缺5、关键岗位人员流失严重;陷影响≤当年合并财陷,但仍有6、重要或一般缺陷未得到务报表总资产的1%;
可能导致公整改;以上述两者孰低确定
司偏离控制7、媒体出现负面信息并产重要性水平。
目标。生重要影响;
8、其他可能对公司内控目
标产生严重影响的情形。
重大缺陷与重要缺陷包括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重大缺陷与重要缺陷包1、缺陷影响≤当年合
情形以外的、各种可能对公陷定量评价标准参照财括情形以外的、各种可能并财务报表利润总额
指除重大缺司内控目标产生影响的情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对公司内控目标产生影的1%;
一般陷、重要缺形。定量评价标准执行。响的情形。2、缺陷影响≤当年合缺陷陷之外的其并财务报表总资产的他缺陷。0.5%;
以上述两者孰低确定重要性水平。
三、公司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非财务
3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3、其他与公司内部控制的有关事项公司2023年4月28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2023年10月19日披露了《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纪律处分的公告》;2020年12月至2021年10月期
间公司为原控股股东辽宁国科实业有限公司、原董事崔万田投资提供担保,向中汇传媒有限公司的借款,为盘锦捷能实业有限公司向盘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建支行的借款提供违规担保,监管局、交易所对公司及相关当事人进行处罚。上述事宜未履行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决策程序,未及时披露对外担保信息。
针对违规担保事项及信息披露违规的情况,公司在2022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中对内部控制缺陷进行披露,对内控中存在的缺陷进行深刻反思,完善并落实内部控制整改措施。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上述违规担保事宜己全部解除并完成内部控制缺陷整改。
四、公司董事会对内部控制制度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的评价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董事会认为,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五、保荐机构关于内部控制的核查意见及发现的问题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和执行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4—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修订)》《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
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公司在与企业业务经营及管理相关的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公司董事会出具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反映了其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以下无正文)5(本页无正文,为《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之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张建磊王炜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4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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