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蓝英工业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沈阳蓝英工业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中兴华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所”)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
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公司对中兴华所2025年度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中兴华所成立于1993年,2000年由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核准,改制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9年吸收合并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为“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公司进行合伙制转制,转制后的事务所名称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院1号楼南楼20层。执行事务合伙人李尊农、乔久华。
截止2025年12月31日,中兴华事务所合伙人212人,注册会计师108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532人。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5年10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年第五次会议对续聘中兴华所进行审议,同意续聘中兴华所为公司2025年度
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公司于2025年10月22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
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于2025年11月7日经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1范及公司2025年年报工作安排,中兴华所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
同时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说明。经审计,中兴华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中兴华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兴华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
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总体评价公司认为中兴华所在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遵循独
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进行审计,勤勉尽责,出具的报告真实、准确、及时,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沈阳蓝英工业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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