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94证券简称:博雅生物公告编号:2025-023
华润博雅生物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事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大会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2、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4、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华润博雅生物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已于2025年3月19日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以公告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10 日在江西省抚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惠泉路333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邱凯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见证。
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
时间为2025年4月1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互
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4月10日上午9:15-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17人,代表股份19793596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2536%,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8人,所持股份合计19213160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1025%;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209人,所持股份合计580435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11%。中小投资者215人,所持股份合计621685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329%。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年度报酬的议案》关联股东梁小明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19641585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485%,其中现场会议投票股份股数191502393股,网络投票股份股数4913457股。
反对877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48%,其中现场会议投票股份股数0股,网络投票股份股数877600股。
弃权13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7%,其中现场会议投票股份股数0股,网络投票股份股数13300股。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如下:同意532595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85.6696%;反对877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14.1165%;弃权13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0.2139%。
该议案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增补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19716286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094%,其中现场会议投票股份股数192131609股,网络投票股份股数5031257股。
反对759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39%,其中现场会议投票股份股数0股,网络投票股份股数759800股。
弃权13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7%,其中现场会议投票股份股数0股,网络投票股份股数13300股。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如下:同意544375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87.5645%;反对759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12.2216%;弃权13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2139%。
该议案审议通过,于晓辉当选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19713306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944%,其中现场会议投票股份股数192131609股,网络投票股份股数5001457股。
反对768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80%,其中现场会议投票股份股数0股,网络投票股份股数768000股。
弃权34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6%,其中现场会议投票股份股数0股,网络投票股份股数34900股。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如下:同意541395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87.0851%;反对768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12.3535%;弃权34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0.5614%。
该议案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19711456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850%,其中现场会议投票股份股数192131609股,网络投票股份股数4982957股。
反对782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53%,其中现场会议投票股份股数0股,网络投票股份股数782500股。
弃权38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7%,其中现场会议投票股份股数0股,网络投票股份股数38900股。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如下:同意539545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86.7875%;反对782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12.5867%;弃权38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0.6257%。
该议案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19716576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109%,其中现场会议投票股份股数192131609股,网络投票股份股数5034157股。
反对747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78%,其中现场会议投票股份股数0股,网络投票股份股数747900股。
弃权22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3%,其中现场会议投票股份股数0股,网络投票股份股数22300股。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如下:同意544665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87.6111%;反对747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12.0302%;弃权22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0.3587%。
该议案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19715136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036%,其中现场会议投票股份股数192131609股,网络投票股份股数5019757股。
反对76265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53%,其中现场会议投票股份股数0股,网络投票股份股数762650股。
弃权2195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1%,其中现场会议投票股份股数0股,网络投票股份股数21950股。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如下:同意543225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87.3795%;反对7626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12.2675%;弃权219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0.3531%。
该议案审议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19705776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563%,其中现场会议投票股份股数192131609股,网络投票股份股数4926157股。
反对85145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302%,其中现场会议投票股份股数0股,网络投票股份股数851450股。
弃权2675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5%,其中现场会议投票股份股数0股,网络投票股份股数26750股。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如下:同意533865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85.8739%;反对8514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13.6958%;弃权267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0.4303%。
该议案审议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5年度与关联方日常性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关联股东华润医药控股有限公司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606907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6504%,其中现场会议投票股份股数1041716股,网络投票股份股数5027357股。
反对75535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0333%,其中现场会议投票股份股数0股,网络投票股份股数755350股。
弃权2165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62%,其中现场会议投票股份股数0股,网络投票股份股数21650股。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如下:同意543985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87.5017%;反对7553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12.1500%;弃权216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0.3482%。
该议案审议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19717136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137%,其中现场会议投票股份股数192131609股,网络投票股份股数5039757股。
反对73945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36%,其中现场会议投票股份股数0股,网络投票股份股数739450股。
弃权2515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7%,其中现场会议投票股份股数0股,网络投票股份股数25150股。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如下:同意545225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87.7012%;反对7394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11.8943%;弃权251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4045%。
该议案审议通过。
(十)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19718376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200%,其中现场会议投票股份股数192131609股,网络投票股份股数5052157股。
反对74705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74%,其中现场会议投票股份股数0股,网络投票股份股数747050股。
弃权515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6%,其中现场会议投票股份股数0股,网络投票股份股数5150股。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如下:同意546465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87.9006%;反对7470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12.0165%;弃权51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0828%。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19528637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614%,其中现场会议投票股份股数192131609股,网络投票股份股数3154767股。
反对251744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718%,其中现场会议投票股份股数0股,网络投票股份股数2517440股。
弃权13215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68%,其中现场会议投票股份股数0股,网络投票股份股数132150股。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如下:同意356726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57.3806%;反对25174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40.4938%;弃权1321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2.1257%。
该议案审议通过。
本次股东大会独立董事章卫东、赵利、黄华生进行了2024年年度述职报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屈宪纲律师、曹丽律师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
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华润博雅生物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