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正案
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11日至2025年3月10日回购(以下简称“第三期回购”)公司股份6083800股,其中2973800股股份已用于公司可转债“利德转债”转股,剩余回购股份3110000股尚未处理。
为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长远利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每股收益水平,增强公司长期投资价值,公司拟对第三期回购中尚未处理的3110000股回购股份进行注销。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2711977222股变更为
2708867222股。因此,公司拟对《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的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表:
章程条修订前条款修订后条款款公司注册资本为公司的实收股本总额。其公司注册资本为公司的实收股本总额。其注
第六条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711977222元。册资本为人民币2708867222元。
第二十公司股份总数为2711977222股,全部公司股份总数为2708867222股,全部为一条为人民币普通股。人民币普通股。
除上述修订内容外,原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本次章程修订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