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99证券简称:富春股份公告编号:2026-017
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激励
约束机制,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发展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等因素,制定2026年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一)董事薪酬方案
1、外部董事、独立董事
未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职务的外部董事与独立董事领取固定董事职务津贴,津贴标准为6万/年(税后),按季度平均发放。
2、内部董事
在公司担任非独立董事并兼任其他职务的内部董事,根据其在公司的具体任职岗位确定薪酬标准,按照公司内部薪酬相关制度执行,不另外领取董事职务津贴。
(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1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收入(如有)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
(一)基本薪酬属固定部分,按照月度平均发放。
(二)绩效奖金为浮动部分,按照绩效考核周期及考核结果发放。
(三)中长期激励收入是与中长期考核评价结果相联系的收入,是对
职业经理人中长期经营业绩及贡献的奖励,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期权、员工持股计划以及其他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发放的中长期专项奖金、激励或奖励等。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激励方案。
四、其他规定
1、上述薪酬(津贴)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
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根据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董事薪酬方案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4、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决议。
特此公告。
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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