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99证券简称:富春股份公告编号:2026-030
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具体如下:一、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4年7月2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2024年7月2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
《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核查意见。
3、2024年7月3日至2024年7月12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4年7月13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
1公示情况说明》。
4、2024年7月18日,公司召开了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24年7月19日披露了《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4年7月18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安排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6、2024年9月10日,公司完成了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工作,并于2024年9月11日披露了《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7、2025年4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8、2026年7月10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注销股票期权的具体情况
1、注销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根据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十四章公司/激励对象发
2生异动时本激励计划的处理”中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劳动合同到期及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而离职,其已行权的股票期权不作处理,已获准行权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终止,其未获准行权的股票期权作废,由公司注销;离职前需缴纳完毕股票期权已行权部分的个人所得税。
现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授予的5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
符合激励条件,根据《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获准行权的共计187.20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2、注销因职级变动及考核未达标的部分股票期权根据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十四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时本激励计划的处理”中相关规定:激励对象降职的,其已行权股票期权不作处理,由薪酬委员会决定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或按照降职后对应额度进行调整,注销调减的份额。
根据《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可行权额度=个人当年计划行权额度×部门层面行权比例×个人层面行权比例。激励对象未能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根据员工职级变动情况、部门层面及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剩余在职的21名激励对象中,7名激励对象考核完全达标,14名激励对象考核部分达成,因此,公司将对第二个行权期考核未达标以及因降职调减的对应的合计88.2147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综上,本次合计注销275.4147万份股票期权。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已取得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无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股票期权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票期权注销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
3股东创造价值。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经审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注销部分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并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同意公司本次对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行权条件成就及注销事项已经获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程序,符合《管理办法》《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符合《管理办法》《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本次注销事项的原因、数量符合《管理办法》《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行权条件成就及注销事项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相关手续。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决议;
3、上海锦天城(福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之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七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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