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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海峡创新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出具带有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专项说明
亚泰国际专审字(2024)第0034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
我们接受委托,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海峡创新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峡创新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4年4月22日出具了亚泰国际会审字(2024)第0129号带有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2020)、《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审计类第1号》及贵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2023年8月修订)》的规定,我们对出具上述带有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说明如下:
一、带有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内容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财务报表附注十六、2所述,公司于2023年11月2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1120230034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截至本报告日,该立案调查事项尚未有结论性意见或决定,未来结果存在不确定性。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带有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理由和依据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3号-在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和其他事项段》
第1页共3页第七条规定,如果认为有必要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已在财务报表中列报或披露,且根据
执业判断认为对财务报表使用者理解财务报表至关重要的事项,注册会计师在已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证明该事项在财务报表中不存在重大错报的条件下,应当在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强调事项段应当仅提及已在财务报表中列报或披露的信息。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3号-在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和其他事项段》应用
指南中的“一、审计报告中的强调事项段”进一步指出,“注册会计师可能认为需要增加强调事项段的情形举例如下:异常诉讼或监管行动的未来结果存在不确定性……”
上述强调事项,涉及事项属于审计准则第1503号准则正文和应用指南中所规定的监管行动。根据我们的执业判断,上述事项对财务报表使用者理解财务报表比较重要,认为有必要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该事项。因此,我们在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通过明确提供补充信息的方式,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已在财务报表中披露的该事项。
三、强调事项段涉及的事项对报告期内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影响对于强调事项段中涉及事项我们暂未发现影响海峡创新公司2023年度报告期财务状
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迹象。
四、关于带有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涉及的事项是否明显违反会计准则、制度及相关信息披露规范的规定的说明强调事项段中涉及事项不属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01年12月20日颁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2018修订)》中规定的明显违反会计准则、制度及相关信息披露规范的情形。
五、使用目的说明
本专项说明仅供海峡创新公司为2023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未经本事务所书面同意,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第2页共3页[本页无正文,为海峡创新公司带有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专项说明签字盖章页]
北京亚泰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项目合伙人)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