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00证券简称:海峡创新公告编号:2026-028
海峡创新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无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21日(星期四)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5月21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1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福建省平潭县金井镇兴港中路5号平潭台湾创业园
22幢1层会议室。
4、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5、召集人:海峡创新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姚庆喜先生。
7、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共58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1367956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0473%。
其中: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共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58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1367956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0473%。
2、中小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和中小股东代理
人共587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699039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483%。
其中: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和中小股东代理人共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共587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699039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483%。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现场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008092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8344%;反对34787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601%;弃权11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5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339175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5202%;反对34787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7646%;弃权11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152%。
本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2、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11009272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8448%;反对34694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519%;弃权117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3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340355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6890%;反对34694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6315%;弃权117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794%。
本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3、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004492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8027%;反对34688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514%;弃权165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5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335575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0052%;反对34688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6229%;弃权165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718%。
本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003712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7959%;反对35140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912%;弃权128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2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334795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8936%;反对35140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2695%;弃权128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368%。
本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5、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10999052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7549%;反对35524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250%;弃权136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0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330135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2270%;反对35524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8189%;弃权136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541%。
本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的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999202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7562%;反对35534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258%;弃权134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8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330285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2485%;反对35534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8332%;弃权134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183%。
本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津贴、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995652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7250%;反对35697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402%;弃权15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4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326735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7406%;反对35697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0664%;弃权15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930%。
本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8、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0999412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7580%;反对35412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151%;弃权14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6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330495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2785%;反对35412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6587%;弃权14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628%。
本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通商(杭州)律师事务所指派张恒、曹子圆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北京通商(杭州)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海峡创新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通商(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海峡创新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
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海峡创新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