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第五届
董事会第十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注册地址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基于公司注册资本及注册地址变更事项,公司对《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进行了修订,本次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修订后
第五条公司住所:深圳市坪山区龙田街道竹坑社第五条公司住所:广东省深圳市坪山区龙田街道
区聚柳路 6 号 D 栋长方照明工业厂区办公楼 五 竹坑社区长方集团总部大楼一层;
层;邮政编码:518118。
邮政编码:518118。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9010.8769万元。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2986.8769万元。
第十九条公司股份总数为79010.8769万股,均第十九条公司股份总数为82986.8769万股,均为普通股。为普通股。
《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上述修订《公司章程》事宜尚须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本次《公司章程》的修订最终将以工商登记部门的核准结果为准。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