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02证券简称:同有科技公告编号:2026-032
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情况发生;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为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3、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19日(星期二)下午15: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1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9日上午9:15-9:25,9:30-11:30,
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5月19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环保科技示范园地锦路9号院2号楼公司会议室。
5、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及股东代表399人,代表股份数为
17681848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36.8938%。其中出席本次股东会的现
场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及股东代表共8人,代表股份数为17067541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35.6120%;参加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及股东代表共391人,代表股份数为614306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1.2818%。
6、本次会议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周泽湘先生主持会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同意176788183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99.9829%;反对285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0161%;弃权18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001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624413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99.5171%;反对28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
0.4542%;弃权1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0.0287%。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2、《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176787483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99.9825%;反对290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0164%;弃权20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0011%。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624343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99.5059%;反对29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
0.4622%;弃权2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0.0319%。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3、《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76774783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99.9753%;反对312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0176%;弃权125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0071%。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623073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99.3035%;反对31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
0.4973%;弃权12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0.1992%。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4、《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76770183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99.9727%;反对338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0191%;弃权145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0082%。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622613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99.2302%;反对33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
0.5387%;弃权14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0.2311%。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5、《关于2026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76710583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99.9390%;反对982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0555%;弃权97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0055%。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616653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98.2803%;反对98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1.5651%;弃权9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0.1546%。
表决结果:经本次出席股东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
2/3以上表决同意,本议案获得通过。
6、《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76754883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99.9640%;反对528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0299%;弃权108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0061%。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621083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98.9864%;反对52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
0.8415%;弃权10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0.1721%。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7、《关于确认非独立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拟定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参与表决的股东周泽湘先生、佟易虹先生、杨建利女士、
仇悦先生为本议案关联股东,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39957970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同意36796713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99.8269%;反对536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1454%;弃权102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0277%。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621063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98.9832%;反对53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
0.8543%;弃权10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0.1626%。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8、《关于确认独立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拟定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总表决情况:同意176751983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总数的99.9624%;反对549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0310%;弃权116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0066%。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620793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98.9401%;反对54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
0.8750%;弃权11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0.1849%。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9、《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76779183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99.9778%;反对297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0168%;弃权96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0054%。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623513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99.3736%;反对29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
0.4733%;弃权9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0.153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张天慧、曾乔雨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发表如下法
律意见: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
件、《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本次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