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02证券简称:同有科技公告编号:2026-027
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
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
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1、机构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成立于1985年,
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
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大信在全国设有33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48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 H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近 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2025年12月31日,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总数3914人,其中合伙人182人,注册会计师1053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信息2024年度收入总额15.75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3.78亿元、证券业务收
入 4.05亿元。上市公司 2024年年报审计客户 221家(含 H股),审计收费 2.82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0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大信因执业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包括昌信农贷等四项审计业务,投资者诉讼金额共计581.51万元,均已履行完毕,职业保险能够覆盖民事赔偿责任。
5、诚信记录
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0次、行政监管措施16
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18次。6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人次、行政处罚25人次、行政监管措施34人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46人次。
6、项目成员情况
(1)项目组成员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许欣波
许欣波先生,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1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5年开始在大信执业,具有证券业务服务经验10余年。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有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李松帛
李松帛先生,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2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具有证券业务服务经验6年。2018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安排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朱学良
朱学良先生,拥有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执业资质。200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质量复核,2022年开始在大信执业,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南方电网储能股份有限公司、南方电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
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7、审计收费情况
本期拟收费120万元,其中内部控制审计拟收费20万元,年度报告审计拟收费100万元。审计收费的定价原则主要按照审计工作量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信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二)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信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查阅了大信的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与大信负责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进行了沟通,认为大信具备从事证券等相关业务的资格,在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的过程中,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原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按期出具了公司《2025年度审计报告》、《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计报告》和《营业收入扣除情况专项审核报告》,为公司提供了较好的审计服务,认可大信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公司续聘大信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基本情况说明。
特此公告。
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