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03证券简称:聚飞光电公告编号:2026-019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及所在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公司制定了2026年度董事薪酬及津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方案如下:
一、适用范围
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执行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董事薪酬及津贴方案
(一)非独立董事
外部非独立董事: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2023年度股东会审议的标准领取固定津贴。
内部非独立董事:指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的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岗位和劳动合同,按照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制度及年度绩效考核结果领取薪酬,其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之和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
(二)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按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2023年度股东会审议的标准领取固定津贴。
1四、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岗位,并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及所在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按照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制度及年度绩效考核结果领取薪酬,其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之和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
五、其他说明
(一)上述薪酬及津贴方案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和发放。
(三)根据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董事薪酬及津贴方案需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特此公告。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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