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03证券简称:聚飞光电公告编号:2026-016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
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数(剔除回购专户中的股份)为基数,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2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2025年度利润分配。
2、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内容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确认,2025年度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人民币60480325.53元。2025年度公司合并利润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04973710.56元。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2025年度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6048032.55元,母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可供股东分
1配的利润689599459.93元。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1503364791.96元。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了更好地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正处于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实际情况,拟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数(剔除回购专户中的股份)为基数,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
1.2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以截止2025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415605527股(剔除回购专户中的股份9913700股)为基数测算,合计派发现金股利168683019.24元,母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520916440.69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3、2025年度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的情况以截止2025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415605527股(剔除回购专户中的股份9913700股)为基数测算,2025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168683019.24元人民币。
截止2025年12月31日,本年度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9913700股股票,回购金额为64361376.00元人民币。
2025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额预计为233044395.24元人民币,
该总额预计占公司本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76.41%。
4、若董事会审议通过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进行调整。
根据目前公司发布的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在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若存在因限制性股票归属需增发股票引起的公司总股本变动,实际分红总额公司将以实施权益分派时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按“分派比例不变,调整分派总额”的原则相应调整,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20元(含税)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以实际实施的结果为准。
2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1、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168683019.24182931622.51132128632.30
回购注销总额(元)066902972.03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304973710.56339617539.93230045144.11
东的净利润(元)
研发投入(元)202181465.20204751103.40152521987.27
营业收入(元)3449316963.423053431314.602512195733.65合并报表本年度末
累计未分配利润1503364791.96
(元)母公司报表本年度
末累计未分配利润689599459.93
(元)上市是否满三个是完整会计年度最近三个会计年度
累计现金分红总额483743274.05
(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
累计回购注销总额66902972.03
(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
291545464.87
平均净利润(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
累计现金分红及回550646246.08
购注销总额(元)
3最近三个会计年度
累计研发投入总额559454555.87
(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
6.21%
占累计营业收入的比例(%)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9.4条第(八)否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2、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2023、2024、2025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达550646246.08元(含回购注销总额66902972.03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30%,因此公司不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
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3、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该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合理。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
考虑公司的经营发展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等因素提出的。该预案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有利于广大投资者参与和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
四、相关风险提示
4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存在不确定性,敬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审计报告;
2、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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