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03证券简称:聚飞光电公告编号:2025-014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5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会审议:是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与各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均参照市场公允价格定价,由双方协商确定。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2025年4月18日,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聚飞光电”)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李小放先生回避了表决,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本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1、李小放先生是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是公司的关联自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规则》(2024年4月)7.2.3条,李小放先生在创维集团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维智能”)担任董事长兼总经理,创维智能成为公司的关联方,创维智能装备(惠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维智能惠州”)是创维智能100%持股的全资子公司,因此也是公司的关联方。
2、经公司自查,深圳市丰芯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芯公司”)第一
大客户为聚飞光电,随着本公司业务量的逐年增加,对丰芯公司的影响力及重要性也在逐步加大,且其部分业务交由本公司代办。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根据《深
1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规则》(2024年4月)7.2.3条,判断丰芯公司符合关联法人认定的第(五)项“上市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认定的其他与上市公司的特殊关系的公司”,把丰芯公司作为关联方披露,与丰芯公司的交易认定为关联交易。因此需确认公司与丰芯公司2024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3、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
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创维集团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介绍
公司名称:创维智能装备(惠州)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田若兵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模具制造;模具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
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
玻璃纤维及制品制造;玻璃纤维及制品销售;智能机器人的研发;智能机器人销售;工业机器人安装、维修;工业机器人销售;工业机器人制造;智能物料搬运装备销售;物料搬运装备制造;物料搬运装备销售;智能仓储装备销售;工业设计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金属切削加工服务;医护人员防护用品生产(Ⅰ类医疗器械);医护人员防护用品批发;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生产;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销售;塑料加工专用设备销售;包装专用设备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特种设备销售。许可项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生产(Ⅱ类医疗器械);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
住所:惠州仲恺高新区潼侨镇智慧大道321号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主要股东:创维集团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创维电视控股有限公司
是否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
2单位:元
项目2024年12月31日项目2024年1-12月总资产3.07亿主营业务收入2.6亿
净资产0.49亿净利润-89.36万
三、关联方深圳市丰芯光电有限公司介绍
公司名称:深圳市丰芯光电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梁松强
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光电器件、敏感器件、传
感器、LED、光电器件应用产品的销售,电子器件的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
住所: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上木古社区平新北路 98 号 DCC 文化创意园 4栋301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张梅、梁松强
是否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12月31日项目2024年1-12月总资产1186.89主营业务收入5081.08
净资产-140.91净利润-67.59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向创维智能惠州销售 LED产品。
公司向丰芯公司采购 LED器件。
公司与上述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均参照市场公允价格合理定价,由双方协商确定,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市场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3五、关联交易协议
由交易双方根据市场的公允价格,结合实际交易的需求情况签署。
六、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1、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性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业务发展需要,对于本公司增加产品销售渠道、扩大市场份额以及提升全球市场占有率有着积极的作用,且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
2、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均参照市场公允价格定价,由双方协商确定。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3、在公司的生产经营稳定发展的情况下,在一定时间内与关联方之间的关
联交易将持续存在,但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4、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过往发生的交易能正常实施并结算,具备持续经
营和服务的履约能力,不会形成公司的坏帐损失。
七、2024年度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及全年预计情况公司与关联方在2024年度实际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情况如下:
单位:元关联交关联交易关联交易内2024年发生总2025年预计总关联方易定价类别容额额原则创维智能装备(惠 销售 LED 产 市场公销售商品6313.6910000.00
州)有限公司品允价格
深圳市丰芯光电 采购 LED 器 市场公
采购商品50908621.5560000000.00有限公司件允价格
4八、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以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上述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业务范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关联交易价格公平、合理、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九、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与各关联方的关联交易系生产经营的需要,交易行为合理,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属于正常的业务活动。没有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确认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本次确认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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