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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意电气:关于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增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300304证券简称:云意电气公告编号:2026-001

江苏云意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

增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江苏云意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

总经理付红玲女士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同,计划自

2025年10月28日起6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

公司股份,拟合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且不高于人民币2000万元,增持所需的资金来源为自有或自筹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5-063)。

2、2025年10月28日至2026年1月16日,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

经理付红玲女士以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

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6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0.19%,增持总金额为人民币

1882.04万元,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付红玲女士出具的《股份增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以下简称“告知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付红玲女士。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付红玲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9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6%;

其控制的徐州云意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3520988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0.10%;其一致行动人李成忠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628504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9%。

2、本公告披露日前12个月内,付红玲女士于2025年10月28日披露的增

持计划已实施完毕。3、本公告披露日前6个月内,付红玲女士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付红玲女士基于对公司当前经营状况、未来发

展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充分认可,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增强投资者信心,拟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2、本次拟增持股份的金额:拟合计增持金额为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且

不高于人民币2000万元,增持所需的资金来源为付红玲女士自有或自筹资金。

3、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计划不设置增持股份价格区间,增持

主体将结合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依法依规择机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4、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除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准增持的期间之外)。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停牌,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5、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6、本次增持不是基于增持主体的特定身份,如丧失相关身份时仍将继续实

施本次增持计划。

7、本次增持股份锁定安排:本次增持计划增持股份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锁定期限的安排。

8、本次增持主体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并将在

上述实施期限内完成增持计划。本次股份增持计划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等行为。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2025年10月28日至2026年1月16日,付红玲女士以自有资金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6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9%,增持总金额为人民币1882.04万元,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付红玲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9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6%。其控制的徐州云意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3520988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0.10%;其一致行动人李成忠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628504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9%。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增持前持有股份本次增持后持有股份股东名称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付红玲32700000.37%49200000.56%徐州云意科技

35209888040.10%35209888040.10%

发展有限公司

李成忠262850452.99%262850452.99%

四、律师专项核查意见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本次增持的增持人付红玲女士具备实施本次增持

的主体资格;本次增持符合《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公司已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了本次增持股份现阶段所需

的信息披露义务;本次增持属于《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发出要约申请的情形。

五、事项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则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2、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毕未导致公司股份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影响公

司的上市地位,未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六、备查文件1、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付红玲女士出具的《股份增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江苏云意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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