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04证券简称:云意电气公告编号:2026-030
江苏云意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暨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会决议事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会对中小投资者的投票表决情况单独统计。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2、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3、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为:2026年4月21日(星期二)14: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2026年4月21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21日
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区黄山路26号江苏云意电气股份
有限公司综合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江苏云意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付红玲女士
6、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63名,代表股份数43509019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5466%。其中通过出席现场会议及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共计560名,代表股份数5023247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203%。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名,代表股份数
38489222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8302%。
(3)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559名,代表股份数5019797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164%。
8、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现场方式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
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与会股东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1、《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43414239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22%;反对803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47%;弃权14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0股),占出席会议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928467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132%;反对803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998%;弃权14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71%。
该议案获得通过。
2、《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43415099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41%;反对802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43%;弃权13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600股),占出席会议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929327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303%;反对802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966%;弃权13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31%。
该议案获得通过。
3、《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43414819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35%;反对806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53%;弃权135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600股),占出席会议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929047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247%;反对806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051%;弃权135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01%。
该议案获得通过。
4、《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3392869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330%;反对979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52%;弃权181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00股),占出席会议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907097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878%;反对979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505%;弃权181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17%。
该议案获得通过。
5、《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3410529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36%;反对845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43%;弃权139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00股),占出席会议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924757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393%;反对845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826%;弃权139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81%。
该议案获得通过。
6、《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2959509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370%;反对5342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280%;弃权15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900股),占出席会议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473737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0607%;反对5342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6359%;弃权15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34%。
该议案获得通过。
7、《关于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2726545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016%;反对767294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635%;弃权151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900股),占出席会议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240773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4229%;反对767294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2749%;弃权151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22%。
该议案获得通过。
8、《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3390899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285%;反对1000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00%;弃权18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00股),占出席会议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905127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485%;反对1000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923%;弃权18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91%。
该议案获得通过。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周延、邢中华
(三)结论性意见:经验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
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江苏云意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
2、《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云意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江苏云意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