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05证券简称:裕兴股份公告编号:2024-030
债券代码:123144债券简称:裕兴转债
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情况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705821.68元,累计未分配利润为781886603.32元。母公司净利润为21434058.54元,按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2143405.85元、按10%提取任意盈余公积2143405.85元,加上母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
794105320.54元,减去2022年度已分配利润33495389.18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
利润为777757178.20元。根据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进行利润分配,本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777757178.20元。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至2024年2月29日公司总股本
37538797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14元人民币现金红利(含税),共
计派发现金股利5255431.61元,占母公司当年实现可供分配利润的30.65%,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裕兴转债(债券代码:123144)自2022年10月17日起至2028年4月10日为转股期,公司总股本因可转债转股可能发生变化。此外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截止2024年2月29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持有本公司股份4588200股)。
具体实施本次分配方案时,以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上的股
1份数为基数,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实施利润分配。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发展状况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等因素拟定的,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
三、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经公司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存在违反《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情形,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我们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认为董事会在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时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分红标准和分红比例明确清晰。
四、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3、公司《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4、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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