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06证券简称:远方信息公告编号:2026-007
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第六
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1490913.01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93473107.63元。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循《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按母公司净利润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的10%提取法定公积金,未提取任意公积金。本年度公司未进行股份回购。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余额为184093758.98元,其中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余额为83129912.82元。
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回报股东,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268958778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6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69929282.28元(含税)。
2025年9月公司已实施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总股本268958778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12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30123382.08元(含税)。
1本次公司拟实施的现金分红与2025年已实施的现金分红合并计算,以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68958778股为基数,2025年度每10股累计派送现金3.72元,现金分红总额合计100052664.36元,占2025年度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139.95%。
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若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后,公司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上市公司披露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含不分红)的,应当列示下列指标:
项目本年度上年度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100052664.3686066808.9680687633.40
回购注销总额(元)00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71490913.0192357062.4593411035.10
净利润(元)
研发投入(元)96368147.67101480026.60100135608.80
营业收入(元)404969493.65436062235.71421652827.74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184093758.98
未分配利润(元)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
83129912.82
计未分配利润(元)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
□是□否计年度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266807106.72
现金分红总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0
回购注销总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
85753003.52
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266807106.72
2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297983783.07
研发投入总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研发投入总额占累计营23.6%
业收入的比例(%)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
□是□否
(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其他说明: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且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高于3000万元,因此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不会影响偿债能力。截至目前,公司无募集资金结余,过去十二个月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未来十二个月亦无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计划。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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