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08证券简称:中际旭创公告编号:2026-066
中际旭创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没有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6月12日(星期五)下午14:30,会期半天。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年6月1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12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12日上
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胜浦路168号苏州旭创光电产业园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过半数董事推举王晓东先生担任主持人
6、股权登记日:2026年6月5日(星期五)7、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596人,代表股份52239983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842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2人,代表股份16597279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882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554人,代表股份
35642703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9598%。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589人,代表股份28682835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719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37人,代表股份88674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95%。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552人,代表股份28594160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6396%。
3、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北京中银(苏州)律师事务所见证
律师等有关人员出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并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方式逐项表决:
1.01选举战淑萍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433392747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242266937股。
1.02选举成波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547860168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255136722股。1.03选举屈文洲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440111678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248985868股。
1.04选举黄国滨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444514895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253389085股。
2、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并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方式逐项表决:
2.01选举刘圣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439477662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248351852股。
2.02选举王晓东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506773351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241698139股。
2.03选举王晓丽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436423069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245297259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中银(苏州)律师事务所梁丽律师、李宇铖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四、备查文件
1、中际旭创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中银(苏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中际旭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06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