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08 证券简称:中际旭创 公告编号:2026-098
中际旭创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半年度 A股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自利润分配方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期间,公司累计回购 A 股股份
5653063股,该部分已回购的股份不享有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的权利,扣除回购专户
所持股份后实际参与本次权益分派的 A股股份为 1109581578股。
2、本次权益分派实际派发现金红利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每 10股分
红金额/10股=1109581578股×12.00元/10股=1331497893.60元(含税)。按公司A 股总股本折算的每 10 股现金红利 =现金分红总额 /A 股总股本× 10=
1331497893.60元/1115234641股×10=11.939172元/股。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
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1.1939172元。
一、公司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中际旭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际旭创”)于 2026年 4月
20日召开了 2025年年度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并执行 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2026年 8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2026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具体分派方案为:公司拟以现有总股本 1169734641股(包含 A股总股本
1115234641股和 H股总股本 545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
红利 12.00元人民币(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403681569.20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不送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在利润分配方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期间,公司股本若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授予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事项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比例不变的原则进行相应调整。
2、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3、自分配方案披露日至权益分派实施期间,因行使超额配股权,公司发行 H股
8175000股,H股股本变更为 62675000股,分红股数亦相应调整为 62675000股;
股本总额变更为 1177909641股。
4、本次权益分派距离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A 股权益分派方案
1、发放年度:2026年半年度。
2、发放范围:截至 2026年 10月 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剔除回购专户后的公司全体股东。
自利润分配方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期间,公司累计回购 A股股份 5653063股,该部分已回购的股份不享有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的权利。根据公司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及调整原则,公司本次 A股权益分派具体实施方案调整为:以公司现有A股总股本剔除回购专户所持股份后的 110958157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12.00元人民币(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331497893.60元(含税)。
3、本公司 2026年半年度 A股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 A股总股本剔除回
购专户所持股份后的 110958157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12.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0.8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
别化税率征收,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
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2.400000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1.2000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三、A 股权益分派日期
本次 A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 10月 9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
10月 12日。
四、A 股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 A股权益分派对象为:截至 2026年 10月 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剔除回购专户后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A 股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年
10月 12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901 山东中际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 06*****438 山东中际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3 02*****762 王伟修
4 02*****509 王伟修
5 01*****044 王伟修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 9月 24日至登记日:2026年 10月
9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
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公司证券部
咨询地址:山东省龙口市诸由观镇驻地中际旭创股份有限公司
咨询联系人:王军、王少华
咨询电话:0535-8573360传真电话:0535-8573360
七、备查文件
1、中际旭创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中际旭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09 月 29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