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戴维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奚盈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宁波戴维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严格遵循《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相关规定,在2025年度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责,按要求出席年度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及各专业委员会委员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奚盈盈,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国家注册审核员、助理工程师。曾任宁波戴维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宁波市医疗器械行业协会办公室主任、技术服务部经理、
协会副秘书长、秘书长、宁波天益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现任国医械华光认证(杭州)有限公司宁波地区负责人、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2025年,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
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则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2025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会议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计召开6次董事会、2次股东会,本人作为公
司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如下:
本报告期现场出以通讯方式委托出席是否连续两次缺席董事出席股东会独立董事姓名应参加董席董事参加董事会董事会次未亲自参加董会次数次数事会次数会次数次数数事会会议奚盈盈66000否2
2025年度,本人严格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有应出席会议均亲自参加。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本人在召开会议前全面了解公司运营情况,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会议期间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结合专业背景,对所有议案进行了审慎审议与独立判断,除按规定回避表决的情形外,其余议案均投赞成票,不存在反对、弃权或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况。切实保障董事会决策的科学合规,有效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各委员会根据董事会制定的各自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行使职权。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2025年度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作为公司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在2025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按照规章制度积极履行职责,报告期内,公司召开2次提名委员会,本人均积极参加,无缺席情形。任职期间,围绕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任标准及程序提出建议,对公司拟选举的第六届董事会换届涉及的董事、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教育背景、工作经
历等方面进行审查,切实履行提名委员会职责,积极推动公司核心团队建设。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规定,本人2025年度任职期间共参加了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会议期间,对公司向关联方租赁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查,重点分析租赁金额的合理性与合规性,并发表独立专业意见,有效履行了监督职责,促进了公司治理的优化和全体股东利益的平衡。
(四)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5年度,本人严格依法依规履职,通过参加董事会、董事会
各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股东会等途径开展现场工作与实地考察,累计现场办公15天,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内部控制及股东会、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同时,及时掌握公司重大事项进展,关注外部环境与市场变化,结合行业动态及监管政策提出优化建议,助力公司稳健发展。
公司为保障独立董事高效履职提供了全面支持。会前及时提供完整会议材料,对审议中的疑问快速反馈;现场考察前安排专人对接,配合资料查阅与深度访谈,精准落实履职需求;定期组织资本市场法规、独董履职规范等专题培训,提升专业决策能力。2025年任职期间,公司股东、董事会及管理层在职权行使、决策执行等环节均给予充分配合,通过优化沟通流程、开放信息渠道等方式,为本人履职创造了便利条件,共同构建高效协作的治理机制,切实保障独立董事工作实效。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年度,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保持沟通,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内部审计工作进行了有效监督;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度审计计划、重点关注事项及公司
财务、业务状况、投资者关注问题等进行深入交流,及时跟进财务报告编制及年度审计工作进展,确保审计结果能够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实际情况。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的工作情况
2025年任期内,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
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维护了公司和投资者利益。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严格履行职责,积极关注公司经营情况,主动获取决策所需资料,按时出席董事会会议,认真审核会议材料,并运用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客观的判断,审慎行使表决权。同时,认真学习最新法律法规,积极参与各项培训,不断提升履职能力和专业水平,切实保护公司股东利益。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2025年度,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向关联方租赁房屋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事项均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人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二)聘任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2025年度,本人任独立董事期间,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
计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的议案》,同意聘任李则东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相关人员任职资格符合相关规定,相关程序合法合规。
(三)提名董事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公司顺利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工作。作为独立董事,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相关候选人的任职资格、专业能力、职业操守以及聘任程序的合规性进行了审慎核查。本次提名及聘任事项的审议与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所聘任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具备丰富的行业经验、扎实的专业素养和良好
的职业道德,符合公司治理与经营发展的实际需求。
(四)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情况
2025年度,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真实、准
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报告的审议及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全面地反映了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
(五)聘用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公司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经公司第五届董
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续聘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中国证监会许可的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良好,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5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本人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综合考虑了所处区域、行业特点、经营规模以及相关人员的岗位职责与履职贡献,薪酬水平与公司实际经营状况相匹配,具备合理性及公允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本人严格依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恪守忠实勤勉义务,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积极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事项与各方充分沟通,助力公司规范运作与稳健发展。在此基础上,本人结合自身专业背景,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切实保障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026年度,本人将继续秉持诚信、勤勉的态度,坚持独立、公
正的原则,深入学习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结合自身专业特长,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推动公司规范运作。同时,发挥专业优势与经验积累,为公司发展提出更多建设性意见,进一步提升董事会决策能力与治理水平,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以下无正文,为宁波戴维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奚盈盈
2026年4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