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戴维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朱亚清)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宁波戴维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2025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朱亚清,196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助理会计师、金融经济师。曾任中国工商银行象山支行职工、宁波戴维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2025年,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
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
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则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2025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会议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计召开6次会议,2次股东会。本人本着勤勉
尽责的态度,参加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会,认真审阅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为董事会的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本报告期现场出以通讯方式委托出席是否连续两次缺席董事出席股东会独立董事姓名应参加董席董事参加董事会董事会次未亲自参加董会次数次数事会次数会次数次数数事会会议朱亚清66000否2
2025年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公司历次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未对董事会相关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及
提名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各委员会根据董事会制定的各自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行使职权。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2025年度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在2025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要求,积极参与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召集、召开了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进行研究探讨,并对考核体系等事项提出了建设性意见,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职责。
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严格遵循《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要求,积极参与委员会会议及相关工作,出席7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无缺席情形。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定期报告、内部审计、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续聘等事项审慎审议,发挥审计委员会委员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治理规范与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严格遵循《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要求,积极参与委员会会议及相关工作,出席2次提名委员会会议,无缺席情形。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提出建议,对公司拟选举
的第六届董事会换届涉及的董事、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
格、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方面进行审查,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的职责,积极推动公司核心团队的建设。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本人2025年度任职期间共参加了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公司向关联方租赁事项进行认真审查,通过分析租赁金额的合理性及合规性,提出独立专业意见,有效履行独立董事监督职责,促进公司治理优化及全体股东利益平衡。
(四)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5年度履职期间,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
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通过参与董事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股东会等方式开展现场工作及实地考察,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19天,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在公司的积极配合下,本人通过实地考察与调研,全面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及时掌握重大事项进展,密切关注财务状况,与公司管理层进行现场沟通,查阅相关资料,了解行业趋势与动态,高度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提出专业建议。同时,本人对公司生产经营状况、管理与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
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了深入考察。日常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与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等相关人员保持沟通,结合自身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的经营决策和规范运作提供专业性判断和建设性意见,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年度,本人积极与公司审计部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在年报编制过程中,持续关注年报审计工作的安排与进展情况,听取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审计计划执行情况的介绍,并就公司定期报告、财务状况、内部控制等方面与年审注册会计师及公司管理层进行了充分、有效的交流,重视解决审计过程中关注的有关事项,及时了解财务报告编制及年度审计工作的推进情况,确保审计结果客观、公正,切实发挥了独立董事在年报监督中的应有作用。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的工作情况
2025年度,本人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全面履行独立董事职责。通过参与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议案并独立、客观、审慎行使表决权,立足专业视角就经营风险防控、高管履职监督等提出建议,保障决策的科学性与合规性。持续关注公司生产经营及重大事项进展,督促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相关规定,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权益。同时,本人持续学习最新法律法规,积极参加各类培训,不断提升履职能力,为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建议,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2025年度,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向关联方租赁房屋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事项均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人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二)聘任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2025年度,本人任独立董事期间,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的议案》,同意聘任李则东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相关人员任职资格符合相关规定,相关程序合法合规。
(三)提名董事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公司顺利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工作。本次换届与聘任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人对提名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等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相关人员任职资格均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四)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按时编
制并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2024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和内部控制情况。客观、真实、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了相应的审议及披露程序。
(五)聘用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25年度,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2024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程序严格遵循《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公司续聘的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中国证监会许可的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良好。自其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出具的报告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5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本人认为,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考核与发放严格遵循股东会、董事会的决议,薪酬方案与公司所处区域、行业特点、经营规模及人员岗位职责相匹配,合理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的要求,秉承独立、客观、审慎的原则,勤勉尽责地履行各项职责。任期内,本人主动深入了解公司经营与治理情况,认真审阅各项会议议案及相关文件,凭借自身专业知识与执业经验,独立、客观地行使表决权,为董事会科学决策和公司稳健发展建言献策,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在履职过程中给予了积极配合与支持。
2026年,本人将继续恪守忠实勤勉的义务,持续加强法律法规学习,不断提升履职能力,深化与董事、管理层及股东的沟通交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专业作用,为公司的科学决策与风险防范提供更具建设性的意见建议,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以下无正文,为宁波戴维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朱亚清
2026年4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