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情中心 沪深京A股 上证指数 板块行情 股市异动 股圈 专题 涨跌情报站 盯盘 港股 研究所 直播 股票开户 智能选股
全球指数
数据中心 资金流向 龙虎榜 融资融券 沪深港通 比价数据 研报数据 公告掘金 新股申购 大宗交易 业绩速递 科技龙头指数

晶盛机电: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告原文类别 2023-12-07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300316证券简称:晶盛机电编号:2023-

074

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9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及个人考核原因不符合激励及归属条件,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将上述9名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归属的19824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予以作废处理。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1、2020年9月2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拟向符合激励条件的董事、高管、核心技术/业务/管理员工授予限制性股票。监事会对本次激励对象名单出具了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0年9月30日至2020年10月9日,公司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对股权激励计划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的异议。2020年10月16日,1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3、2020年10月19日,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于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0年11月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

2020年11月15日。监事会对授予名单进行了核实确认,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

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5、2021年9月1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确定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21年9月13日。监事会对预留部分授予名单进行了核实确认,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6、2021年12月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价格的议案》、《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和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第

2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办理相关解除限售

和归属事宜,并根据公司2020年度权益分派及激励对象的实际情况,调整限制性股票归属价格,对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予以作废处理。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2年9月1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价格的议案》《关于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

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办理相关归属事宜,并根据公司2021年度权益分派及激励对象的实际情况,调整限制性股票归属价格,对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予以作废处理。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2年12月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

票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和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第二个归

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办理相关解除限售和归属事宜,对不符合激励及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予以作废处理。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9、2023年9月2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价格的议案》、《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

3会认为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第二个归

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办理相关归属事宜,并根据公司2022年度权益分派及激励对象的实际情况,调整限制性股票归属价格,对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予以作废处理。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0、2023年12月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第三个

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办理相关归属事宜,对不符合激励及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予以作废处理。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作废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鉴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9名激励对象因离职(7名)及个人考核原因已不符合激励及归属条件,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19824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

根据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正常实施。

四、独立董事意见

鉴于9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及个人考核原因不符合归属条件,公司本次对不符4合归属条件的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进行作废处理,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

票的9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及个人考核原因已不符合激励及归属条件,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19824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作废部分不得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事项。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晶盛机电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已经取得了必要的批准,作废原因与作废数量符合《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浩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特此公告。

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7日

5

免责声明

以上内容仅供您参考和学习使用,任何投资建议均不作为您的投资依据;您需自主做出决策,自行承担风险和损失。九方智投提醒您,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推荐阅读

相关股票

相关板块

  • 板块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相关资讯

扫码下载

九方智投app

扫码关注

九方智投公众号

头条热搜

涨幅排行榜

  • 上证A股
  • 深证A股
  • 科创板
  • 排名
  • 股票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 股圈